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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完善立体打击态势 让操纵市场者无所遁形

证券日报

  阎 岳

  最近,经常有从事或关心股票投资的朋友问我:为什么这段时间实名举报操纵股票价格的案例会接二连三地出现?说实话,要回答股票投资者的“为什么”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但既然投资者有一问,那笔者就试着进行解答。

  股市投资者最痛恨的市场行为是什么?基本可以概括为三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和操纵市场,其中尤以操纵市场为最。监管层对此给出的最新答复是,“让做坏事之人付出沉痛代价”。

  现在,对操纵市场者已经形成了立体打击态势,且这种态势正在进一步巩固完善。这种立体打击态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打击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法治环境已经基本完备。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相关法律条款的修订实施上。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情形由之前的四款增加至七款),其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为新增内容。

  其次是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操纵市场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强。

  今年2月初,证监会通报了2020年案件办理情况,全年新增操纵市场立案案件51起,同比增长11%,其中操纵手法快速演变,有组织实施操纵市场现象突出。从涉案金额看,全年共22起操纵市场案件交易金额超过10亿元,平均获利约2亿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2017年操纵市场立案38件,其中通报的典型手法就包括:有些实际控制人或与知名私募配合,假借市值管理名义操控信息发布节奏操纵股价,或与市场“牛散”联手,配合二级市场资金连续操纵。

  “伪市值管理”本质是上市公司及实控人与相关机构和个人相互勾结,滥用持股、资金、信息等优势操纵股价,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境内外市场均将其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今年5月22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次会员大会上指出,对“伪市值管理”证监会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对利益链条上的相关方,无论涉及到谁,一经查实,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并及时向市场公开。

  第三是市场参与者开始觉悟,他们开始加入到打击操纵市场行为的队伍中来。

  在法律、法规逐步完备的背景下,一些操纵市场行为的“知情者”甚至“参与者”开始觉悟,他们开始或主动或被动地承担起市场的“清道夫”功能。因为他们知道,已经被赋予全新历史使命和历史责任的资本市场,是绝对不会容忍任何操纵市场行为存在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将成为操纵市场者的唯一归宿。

  根据这些“清道夫”的行事风格,可以把他们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正常渠道提供线索进行举报。这种行为对市场影响较小,监管层执法成本相对较低,一般较短时间内即可查个水落石出;另一类是通过自媒体等渠道予以实名举报。这种行为市场影响大,但因其公开举报,给监管层增加了执法难度和成本,需要调动大量执法资源进行调查,还需要采取措施安抚市场因之而产生的波动。

  这两类“清道夫”对市场投资环境的优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从不同层面推动资本市场的法治化进程。

  现在让我们用简洁的语言,回答文章开始提出的问题:一言以蔽之,法治化环境的优化和市场主体的觉悟是实名举报操纵股票价格案例增多的重要原因。在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进程中,没有操纵市场者的立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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