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上海证监局宣讲刑法修正案 助力市场法治化

林倩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1月29日,上海证监局官网发布消息称,为宣传《刑法修正案(十一)》,营造上海辖区贯彻落实修正案的氛围,督促律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时自觉守法、自觉防范、勤勉尽责,近日上海证监局应上海市律师协会邀请,派员参加“刑修十一背景下证券领域疑难法律问题研究与律师实务”讲座,向线上及线下逾三百名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宣传讲解《刑法修正案(十一)》。

  此前《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出台,随后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对证监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修正案提出明确要求。

  在此次讲座中,上海证监局从大背景入手,系统梳理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过程及重大意义;从大环境出发,结合修正案的具体条款解构证券监管工作的脉搏动向;从大案件着力,详尽分析“东某律所案”等证券法律业务监管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从大格局着眼,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向律师们提出提高政治意识、优化业务能力、矢志服务大局等三点建议,希望律师在证券市场执业过程中先守法严用法,强知法优适法。

  与会律师表示,将以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契机,实心抓学习,认真研读修正案条款;用心干工作,全面履行“看门人”职责;清心守规矩,绝不触碰法律高压线。

  上海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深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持续推进《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宣传工作。同时,更要以用足用好监管职权激发动力,以更高水平协作联动强化合力,向市场主体传递“零容忍”鲜明信号,把修正案的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

 

 

  

中国证券报金牛投资者教育基地声明:凡中国证券报金牛投资者教育基地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投教基地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投教基地赞同其观点,中国证券报金牛投资者教育基地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