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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发布实施《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推荐和股票发行业务工作底稿内容与目录指引》

胡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据中国证券业协会1月26日消息,为指导证券公司开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挂牌推荐业务、股票发行业务,编制、管理工作底稿,提升证券公司执业质量,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推荐和股票发行业务工作底稿内容与目录指引》(下称《指引》),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十次通讯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明确,所称工作底稿,是指证券公司从事非上市公众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推荐业务(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推荐”)、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以下简称“新三板股票定向发行”)以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以下简称“新三板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过程中获取和编写的各种重要资料和工作记录的总称。工作底稿是评价证券公司从事新三板挂牌推荐、股票定向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是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重要依据。

  《指引》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工作底稿管理制度,为履行过立项程序的每一个项目建立独立的工作底稿,明确工作底稿收集整理的责任人员、归档保管流程、借阅程序与检查办法、工作底稿的变更管理程序等。证券公司及相关人员对工作底稿中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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