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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基金报告:推动科技监管体制建设 确保投保制度落实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记者18日从投保基金公司获悉,在第二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期间,投保基金公司发布的《2019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评价报告》(下称《报告》)建议,推动科技监管体制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确保投资者保护制度落实。

  《报告》共计2.6万字,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主要梳理了2019年度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情况,对其中与投资者保护密切相关的制度进行归纳。第二部分主要围绕投资者享有的安全和隐私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决策参与权、收益权、知情权、求偿权、受教育权和监督权等基本权利,总结2019年中国证监会、各交易所及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机构及市场经营机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第三部分结合投资者对各项权益保护的主观满意度,对2019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及落实效果做出评价。最后一部分针对投资者保护新要求对我国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提出完善建议。

  《报告》认为,一是2019年证券法的修订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纳入“投资者保护”相关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对投资者保护相关安排予以明确,进一步夯实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础法律制度。特别是在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和尝试,如明确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股东权利征集制度、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制度等,为投资者保护营造新起点。

  二是在实现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重大改革落地,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过程中,监管部门始终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交易所、行业自律组织、市场经营机构等多方合力,坚决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促进改革向好的方向发展。

  三是证监会统筹协调沪深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一目标,推进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机制,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强化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行为约束,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2019年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质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满意度均小幅上升。

  四是各交易所及行业协会优化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则,市场经营机构全面落实适当性管理义务,2019年证券公司各类违反适当性管理要求的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落实情况较好,投资者对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满意度有所提升,投资者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五是投资者教育向系统化、规范化、品牌化推进,多层次、系统性的投教体系已初具雏形,从实际效果来看,2019年强化中小投资者教育的落实情况较好,接受专业教育的投资者人数不断增加,投资者金融素养有所提升,进而改善了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行为。

  六是2019年,行政和解第一案成功落地、“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立、首单证券群体性纠纷示范判决破题,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新证券法建立了先行赔付制度、强制调解制度及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机制等,为投资者权益维护提供法律保障,帮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资者实现零成本维权,投资者依法维权的可行性大幅提升。

  七是证监会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大力推动各项投资者保护制度的落实与完善,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投资者对2019年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含交易所)投资者保护成效的总体满意度较高,且较2018年有所提升。

  八是信息披露类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多发,证监会稽查执法部门年度新增信披违法违规立案案件的数量连续5年增长,且涉案金额、涉案人数屡创新高,康美药业、康得新高额财务造假等案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对整个市场的信心,2019年投资者对知情权保护的满意度有所下滑。

  九是2019年证券公司开转销户和投资者信息保护方面的问题没有明显改善,投资者对上述两类问题的投诉数量较2018年显著增加,这两类问题的长期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对证券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成效的满意度,2019年投资者满意度有所下降。

  十是部分投资者保护工作需要依靠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推进,有时会与经营机构的盈利性、服务性发生一定程度的冲突,如投资者教育、适当性管理等。如何营造出政策适当、落实有效、市场主体各司其职、投资者满意度高的投资者保护格局,尚需要相关主体不断思考和探索。

  结合投资者保护新形势,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报告》建议:一是以新证券法实施为契机,推动各项投资者保护规章制度的细化修改完善,为投资者保护实践提供方向性指导和规范性标准。二是推动科技监管体制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确保投资者保护制度落实。三是制定配套细则、加大推行力度,进一步推进争议解决相关制度的落实。四是适应投资者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加强投资者角度的研究分析,提升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的针对性。五是从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和经营机构三方面出发,解决投保工作与经营机构盈利性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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