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构建“大投保”格局 护航注册制行稳致远
2.037亿
中国结算最新数据显示,4月末投资者数量达到2.037亿。
在今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证监会开展主题为“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筑牢注册制改革基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投保活动;相关部门发布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推荐注册制投教产品;三大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发布“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助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倡议书……各机构通力合作加速夯实“大投保”格局,护航全市场注册制改革。
筑牢基石 “大投保”格局更加完善
中国结算最新数据显示,4月末投资者数量达到2.037亿。市场人士认为,投资者是市场发展之本,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就是保护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近年来,“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投资者保护大格局得到进一步完善。
从法治建设方面看,新证券法中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等陆续出台,期货和衍生品法将于8月施行。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柳磊看来,自新证券法施行以来,监管部门用足用好新证券法赋予的监管职权,不断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的打击力度。同时,稳步提升执法效率,执法重心更加侧重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法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大要案件,及时回应市场关切,有力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保工作贯穿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各项任务中,事关投资者保护的各项基础制度得到不断完善。比如,证监会2022年第1号公告《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旨在加强投资者保护,让受损的投资者利益得到更好赔付;自5月1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将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此外,专门化、广覆盖的证券期货领域投保组织体系更加完善,由监管部门、投保机构、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市场主体切实履责的投保工作机制基本形成,“12386”热线、中国投资者网等投资者服务平台建成运行。
投资者教育活动是“大投保”的重要组成部分。5月初,由证监会举办的第三届全国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活动拉开帷幕,证监会也于5月15日启动为期2个月的“防非护财产、捐步助乡村”健步走活动。
“系列举措齐发力,‘大投保’格局日臻完善,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等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
筑牢防线 立体追责体系初步形成
业内人士认为,完善投资者保护体系的重要一环是补齐证券民事赔偿救济短板,与行政、刑事责任机制形成立体化的制度合力,大幅提高违法成本,筑牢投资者保护防线。
目前,行政处罚、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追责体系初步形成,全链条追责能力显著提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国俊表示,以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为核心,以刑法、企业破产法为支撑,以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主干,以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行业协会自律规则为配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近期《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等制度出台,将更好促进全覆盖执法、全链条追责,完善刑民行立体追责体系。”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说。
进一步畅通投资者依法维权追偿渠道,支持诉讼、先行赔付、代表人诉讼等多元行权维权机制落地实施。“2021年,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最值得称道的是中国式集团诉讼的成功实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证监会推动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落地,康美药业一审判决,标志着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和投资者保护进入新阶段。
投保基金公司5月15日发布的《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评价报告(2022)》显示,2021年行政处罚数量较上年度有所上升,被调查投资者对2021年稽查执法与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满意度维持在较高水平,对稽查执法各方面中稽查执法制度建设的满意度最高。该报告建议,强化立体式追责,防止上市公司、投资者受到二次伤害。
完善制度 投保与注册制改革同向发力
从2019年“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到2020年“学习贯彻新《证券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到2021年“守初心、担使命,为投资者办实事”,再到今年“筑牢注册制改革基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每年的“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都注重把投资者保护融入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中。在市场人士看来,在即将推进全市场注册制的大背景下,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更显重要。
适应注册制改革带来的制度创新,投保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宽。“持续推进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的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努力构建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表示。
青岛证监局日前明确提出,进一步提高投保工作精度,适应注册制改革带来的制度创新、理念更新、产品变化,向投资者充分阐释新制度、讲解新理念、解读新产品;投资者数量增加必然要求扩大投保供给,投资者需求差异必然要求分类分层保护,投保工作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宽。
此外,从国际最佳实践看,境外市场注册制的实施都伴有一系列投资者保护制度和机制。比如集团诉讼、公平基金制度、责令回购制度等,形成了对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毒瘤”的有力震慑。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建议,结合中国实际,积极推进代表人诉讼常态化,不断完善适当性管理、纠纷在线诉调对接等各项投资者保护制度,为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完善投资者权利行使、保障和救济的制度机制,推动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均衡、精细和务实。
可以预见,以全面注册制为牵引,投资者保护工作将向更高层次进发。证监会近期召开的2022年投资者保护工作会议要求,2022年投保工作要围绕“稳增长、防风险、促改革”的目标,进一步健全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监管体系,以更加精准务实的举措,不断提升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有效性,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畅通投资者依法维权追偿渠道,完善投资者保护基础制度,引导督促市场经营机构主动做好投保工作,培育理性投资者队伍,夯实投保工作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