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业内人士:创投新政奠定国家创新体系基石

叶斯琦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叶斯琦)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创投税收新政是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的一项意义深远的决策,必将有力地推进我国创业创新发展大局。 

  信中利投资表示,会议明确了创投企业的税收核算方式,解决了创投企业投资者所得税存在“模糊地带”的问题,有利于调动投资者的出资热情,稳定创投机构的信心,给创投机构以及创投机构出资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更是给处于“募资难、退出难”市场环境中的创投机构雪中送炭。第一,新规解决了出资人税收政策模糊问题,有利于调动投资者的出资热情。在此之前,创投基金的缴税方法是按照单个项目进行计算,而非按照基金整体进行计算。在实际征收时只考虑收益部分,而未考虑亏损部分。本次税改政策允许从基金整体周期考虑税收问题,符合行业特点,并与国际接轨。本次税收新规还为创投机构提供了税收计算方法的选择权,明确了基金投资人部分可以选择按照个人股息、红利所得20%的税率来征收,解决了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合规性问题,有利于激发创业投资的出资热情。第二,新规有助于促进创投机构发展,加大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本次创业投资税改新规有助于引导资金进入、减轻创投机构募资压力,鼓励市场形成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有助于创投产业发展。 

  源星资本卓福民认为,这项政策的出台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第一,当前整个创投资本市场的环境,募资难的问题还没有解决,这项政策起到了鼓励个人投资者的作用;第二,从政策层面来看,为了鼓励创投行业的发展,多年来各地实际上都在执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也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法,然而有关政策一直处于“灰色地带”,基金管理人对持续运营基金,一直有担忧,这项政策也给基金管理人吃了一颗“定心丸”;第三,从发展方向和行业未来的角度,中国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创新企业的崛起将在中国经济未来可持续增长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必须依靠创投支持创新和创业,只有让创投行业有稳定增长的长期资本来源,创新创业的实体经济发展才能有稳定发展的常态。 

  高瓴资本认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议实际上是从税收调控方面,通过降低投融资成本来促进资金流动,提高投资者信心,从而鼓励长期投资,对于更好地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成长、更好地激发民间创业投资的热潮,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着重要的意义。高瓴资本还表示,得到稳定的政策鼓励,有利于放开手脚,继续深入支持创新创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创造长期价值。应该抓住这一对行业发展的重大利好,始终践行价值投资,尊重企业家精神,始终将基金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更好地支持创业创新发展大局。 

  华睿投资宗佩民认为,创投新政奠定国家创新体系基石。其指出,未来几年中国经济面临人口老龄化、市场需求不足、投资边际效率急剧下降、国际市场需求饱和等重大不确定性,唯有加快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鼓励创新创业,才能对冲经济增长动力持续减退的压力,才能化解经济增长下滑带来的重大风险,而创业投资是科技研发投入与创新创业关键资金与资源来源。唯有大力发展创业投资,给创业投资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才能动员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市场,为创新创业提供源源不断的能量。宗佩民认为,这次明确未来五年创业投资的税收政策,对创业投资行业的稳定与发展无疑是及时雨。 

  鼎晖投资表示,此次创投税收新政是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的一项意义深远的决策,解决了长期困扰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难题,是大国资本市场税制的进步,体现了税收法定和税收中性原则,必将有力地推进我国创业创新发展大局。中国的创新创业企业和创业者是保证中国持续创新力和国家竞争力的源泉。税收新政有助于降低私募创投基金的税负,降低创投机构纳税成本,使之更好地支持创业创新。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