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申请公募牌照外资机构:没有收到注册资本金相关要求
吴娟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吴娟娟)12月3日,针对“外商独资私募转为公募,注册资本金要求为4亿元”的媒体报道,多家正在筹备申请公募牌照的外商独资公司(WFOE)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并没有收到注册资本金的相关要求。
一家擅长外资资管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表示,没有听说有关方面要求外资私募申请公募注册资本必须达到4亿元。
根据证监会官网,证监会2018年11月29日发布关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批”的公告,在申请条件部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表示“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相关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其中条件之一为“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根据有关方面此前发布的消息,2020年4月1日,外资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份比例限制取消,这意味着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公司的设立届时将成为可能。随着时间临近,外资筹备申请提上议程,相关细节也待厘清。亚洲一家资产管理机构外商独资公司(WFOE)负责人表示,包含注册资本金在内的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正式文件下发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