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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8起国有企业“一把手”靠企吃企典型案例 2起涉农信系统

吴杨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吴杨)湖南省纪委监委官网5月12日消息显示,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8起国有企业“一把手”靠企吃企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包括湖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原党委书记赵应云违规选人用人搞权钱交易的问题和韶山农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兴隆违规放贷从事关联交易的问题。 

  关于省农村信用联社原党委书记赵应云违规选人用人搞权钱交易的问题,通报显示,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赵应云利用担任省农村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下级农商行负责人职务晋升、员工工作调整等事项中,接受多名私营企业主及相关当事人请托,通过向省农信社部门负责人、地方农商银行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违规为多个市县农商银行负责人职务晋升、员工工作调整提供帮助,从中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赵应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赵应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关于韶山农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兴隆违规放贷从事关联交易的问题,通报显示,2011年初,刘兴隆在韶山信用联社贷款客户崔某贷款过程中,介绍其表弟郭某承接崔某入股的某房地产项目土方工程业务量共计400余万元,之后,刘兴隆利用担任韶山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韶山农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农商行贷款发放方面多次为崔某提供帮助。2014年6月至2018年11月,刘兴隆通过民间借贷向韶山农商行贷款对象曾某私人放贷500万元,获取利息收益325万元。期间,刘兴隆利用担任该农商行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农商行贷款发放方面多次为曾某提供帮助。刘兴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刘兴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2年9月,刘兴隆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高利转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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