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卢龙 李志 孙枫 李海芳 池慕平 兰婷然
一、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背景及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指出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定位: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
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降低企业杠杆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多样化融资、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运作、增强金融服务普惠性、促进创新创业、化解区域风险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区域性股权市场已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塔基”,逐步成为中小微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和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特点
1.传统行业居多,新兴产业快速增长
截至2017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实有企业总量37.53万户,传统行业居多。冶金、建材、机械、煤炭、农畜产品加工、纺织、电力、石化等传统产业和资源型产业占全部企业的90%以上;新兴高科技产业企业占比不足5%。以包头市为例,优势企业集中在包钢、包铝、北方重工等大型国有企业的上下游产业,技术含量低、核心竞争力弱。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旧动能转换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等战略实施,自治区内新型材料、大数据云计算、生物医药等方面的创新创业企业不断增加,其对自治区内社会经济的贡献度也开始增加。
2.企业密度低,地域分散广
内蒙古自治区地域面积118万平方公里,企业总数37.53万户。从人口维度看,2017年底内蒙古自治区人口数约2470万人,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约15户。2017年统计国家总人口13.9亿人,企业总数3033.7万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约218户,相差约14.5倍。同理以地域面积维度看相差约9.8倍,由此可见内蒙古地域广、企业少,以致企业密度与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与发达省市相比较差距更大。
3.可获得金融资源较少,竞争能力偏弱
内蒙古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含网点)1603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达到22.87万个。2017年内蒙古社会融资规模2104亿元,全国社会融资规模19.4万亿元。假设社会融资数额全部向企业发放,内蒙古平均每户企业可获得56.1万元,全国平均每户企业可获得63.95万元。由此可见,内蒙古金融资源缺乏,企业可得到的支持相对不足,企业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二)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
1.外部制约因素
由于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的特点,在去产能和经济转型升级环境下,发展压力较大,原材料、土地及用工等成本不断攀升,使得处于产业链低端、承受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盈利空间逐步收窄,尤其人力成本上升幅度较大,影响了中小微企业的生产运营。传统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目前在银行对传统中小微企业授信规模锐减的情况下,其融资成本逐渐上升,而直接融资又不具备条件。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局就成为不争的事实。
此外,企业规模小、资金少,难以吸引人才进行技术研发或引进,改善生产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优惠力度不足,面向企业提供技术培训、人员培训及经营管理培训等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严重制约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
2.内部制约因素
从企业发展一般规律来看,技术研发资金投入占企业全部销售额低于2%的企业生存存在困难,高于3%的企业可以发展,而高于6%的企业才有较强竞争力。内蒙古自治区多数企业技术研发能力较低,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内部因素。与技术开发相对应的是创新能力,由于投入资金较少,企业在创新方面难以与行业标杆企业对标,创新步伐落后。同时,企业管理者文化程度不高,缺乏现代企业治理理念,对企业人员激励、改善生产效率、提高创新能力均有较大制约。
此外,自治区绝大部分中小微企业依然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企业还是落后的家族管理方式。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等因素,制约了企业的融资和发展。中小微企业管理亟需规范,提高管理水平,进而才能拓展融资渠道,提升融资和发展能力。
三、内蒙古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依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和指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4]5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5]118号)、《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行动计划(2015—2017年)》(内政办发[2015]110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内蒙古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通告》。这些政策的出台极大促进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规范与发展。目前,各盟市和旗县逐渐认识到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的重要性,并陆续出台了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和鼓励企业直接融资的政策措施。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作为自治区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平台,按照自治区政府建设和发展地区资本市场的总体安排,借助成熟资本市场成长经验,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通过组织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挂牌交易,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科技成长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促进非上市公司熟悉资本市场规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健康快速成长;通过建立和完善市场化孵化筛选机制,不断为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市场和境外资本市场储备优质成熟上市资源;努力建设一个具有投资价值、充满活力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市场,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基础支撑。
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各项业务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8年5月底,挂牌企业1806家,为300余家企业实现融资93.41亿元,托管企业177家,托管股本达55.83亿股,发展各类会员机构171家,引入合格投资者4537户。区域性股权市场在服务中小微企业私募融资、股权管理、品牌提升、规范培育、政策支持、储备上市后备项目、丰富完善交易品种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内蒙古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手段
(一)建立遍布全区的服务网络
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地域广阔、东西跨度较大、企业资源分散等地理特点,为使各项服务更好地传递到全区各地,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利用四年时间依托各地政府金融办公室的体系资源,在全区十二个盟市设立了办事处,并在各盟市重点旗县设立了57家工作站。分支机构真正起到了“分诊台”和“便利店”的作用,为当地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就近贴身服务。
(二)开展资本市场启蒙教育
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运作不规范,融资渠道单一,对资本市场认知不够等问题。为更好落实《关于实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工程试点的指导意见》精神,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会同会员单位依托盟市、旗县的分支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本市场宣传和培训活动。通过宣传培训开展企业诊断,针对存在的问题,量身定制服务。四年来,在自治区金融办的大力推动下,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分批次赴盟市、旗县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金融大讲堂”系列活动500余场,有效地提高了盟市、旗县干部群众,特别是全区中小微企业初步运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为自治区中小微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见表1)。
表1: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开展系列活动情况统计
活动类型 |
场次 |
解决的问题 |
金融大讲堂(普惠培训) |
380 |
为企业和基层政府部门进修启蒙教育、培训,提高了企业和政府部门人员的资本市场意识。 |
专项培训(专题) |
22 |
为企业提供财务、税收、法律合规等专题培训。 |
挂牌上市加速器 |
260 |
企业走访、座谈、尽调,为企业做精准对接,解决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挂牌和上市。 |
进阶培训(会员机构) |
35 |
为会员机构提供专项的培训,提升会员机构服务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能力。 |
投融资路演(蒙股大盈) |
150 |
组织企业在“蒙股大盈”路演平台和线下专场路演,使挂牌企业能够广泛得到投资者关注。 |
走进深港交易所及深交所联合路演 |
10 |
带领企业走进深港交易所2次,让拟上市企业获得交易所的专项辅导;开展深交所联合路演8次,为优质企业对接深交所投资人,提高融资的可能性。 |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融资对接活动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充分利用企业聚集优势,为挂牌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服务;组织企业与银行、信托、券商、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专业机构对接,为企业提供多渠道、多样化的间接融资服务。目前已经成熟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产品有可转债、股权质押融资、定向增资、挂牌贷、惠农贷等产品和服务。截至2018年5月底,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为企业实现多种方式融资93.41亿元,融资构成如图1所示,最大程度满足了挂牌企业的融资需求。
图1: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比例图
同时,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蒙股大盈”路演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投融资路演及企业推介、信息展示、服务对接及后续跟踪服务,形成了一套运作有序的路演流程和常态化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多形式、全方位的投融资服务。目前,“蒙股大盈”微信路演及与深交所合作的常态化路演聚集了区内外8000多名合格投资人,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四年来,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为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成功举办各种形式的路演活动150余场。“蒙股大盈”路演平台已成为服务挂牌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为企业实现投融资对接,更重要的是经过辅导及行业资深专家点评,帮助企业梳理经营思路、培养资本市场思维,为企业长久发展指路答疑。
(四)打造自治区特色板块
设立特色板块既是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指导要求的有力实践,也是发展具有内蒙古特色资本市场的务实举措之一。建立特色板块目的在于:一是运用金融和资本手段重点培育自治区的特色产业,推动形成产业龙头,带动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实现自治区特色产业与金融市场深度融合;二是在行业主管部门的产业政策和资金支持下,形成行业合力,政府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从而形成行业发展新动能;三是以特色行业为核心,打造自治区的产业名片,吸引投资机构参与并推动自治区特色产业发展。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在自治区金融办、团委、人社厅、科技厅的共同支持下设立了青创板,通过解决双创项目落地难、融资难、规范发展难等诸多问题,构建了与之相适应的新型金融供给体系。围绕自治区的优势特色产业,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正在积极筹备旅游板、文化板、农牧业板、科技板等特色板块,特色板块的建立除资源汇聚功能外,还可实现板块之间的融合和互动,如文旅融合、科技文化融合等。目前各板块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可择机启动上述特色板块。
(五)扶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的市场化运作探索
作为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和资金综合运用平台,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不断探索尝试、积累经验,包括:与自治区扶贫办合作推出“惠农贷”产品,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保险资金参与,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的模式,以政府扶贫带动社会扶贫,从而覆盖更为广泛的贫困群体;开展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沪蒙资本市场培训基金管理机构的选聘、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城市示范的选拔以及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托管机构的选聘;联合会员机构开展经信委工业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项目;与政府基金在募、投、管、退各个阶段开展全方位合作等。
(六)与各级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与高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是市场发展的重要环节。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作为自治区股权市场的运营机构,始终注重发挥培育和孵化功能,与各级资本市场形成有效的互补和对接。内蒙古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做了对接,在企业培育、孵化挂牌、融资对接等多方面进行合作;探索与深、沪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合作,并多次开展联合路演和组织自治区企业走进深沪港交所的系列活动,加速企业成长升级,推动优秀企业进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
五、目前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制约因素
(一)市场吸引挂牌企业的有效手段不足
“四板市场”虽成立已有四年之久,区域性股权市场也进行了大量的普及和宣传推广工作,但自治区相对落后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导致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对资本市场认知严重不足。区域性股权市场目前的产品体系和服务手段对上述企业吸引力不足,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年龄偏大(45岁以上)的企业,传统的思维模式导致其只关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债券和撮合融资功能,对于股权融资、规范发展、人才激励等方面存在偏见,导致其获得资本市场服务能力不强,形成了企业发展难与资本市场服务供给难的不良循环。
(二)政府对挂牌企业支持政策措施落实不够
一是配套规则未落地,很多优惠政策无法实现。目前,自治区本级及盟市政府陆续出台了若干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但普遍存在力度不足、政策和支持经费落地慢等问题,如乌海、鄂尔多斯、乌兰察布等地都出台了鼓励企业挂牌和直接融资的支持政策和专项资金安排,但政策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导致企业申领补贴和享受政策有难度,企业登陆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积极性不增反降。
二是优惠政策有限,企业实质性推动相关工作积极性不足。自治区政府仅对企业挂牌和首次实现直接融资进行补贴,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规范发展和股权转让交易等方面尚缺少税收方面的优惠支持,导致企业不愿意改制、不愿在资本市场披露历史遗留问题及现行生产经营问题,企业改制和挂牌上市积极性差。
三是信息不对称。政府各部门对企业的奖励和补贴政策分散于各归口单位,政策和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问题,导致企业利用优惠政策的能力和积极性不足。
四是配套服务体系不完善。中小微企业提升研发能力、经营管理能力、人员素质、法律和市场咨询能力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不集中、不健全,严重阻碍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股权市场“造血”、“输血”能力不强
内蒙古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起步晚,2014年5月才正式成立,除了进行区域性股权市场管理和制度方面的探索外,还根据政策规定和市场实际摸索着开展业务。由于自治区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经济金融生态环境尚不完善、专业性人才紧缺等因素,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缓慢,在资本市场产品开发和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落后于沿海发达地区。区域性股权市场自身盈利能力差,仅靠政府的补贴维持运营。
人才的短缺、运营经费的限制、产品和服务体系的不完善以及经济环境的制约,导致了区域性股权市场在推广和发展过程中举步维艰,限制了市场的内部造血和再发展,形成了不良循环,阻碍了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
(四)地域因素对服务深入开展形成一定制约
一是各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内蒙古自治区地域面积118万平方公里,辖12个盟市区,但经济体量主要集中呼包鄂经济圈(约占全区GDP的61.5%),其他盟市和旗县区金融资源覆盖度低,部分贫困地区甚至没有金融机构的驻扎,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高、难度大。
二是基础设施不完善。由于盟市地域面积广、交通相对不便利,也无形增加了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企业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市场会员机构由于成本原因,也多数不愿到偏远地区开展服务,严重限制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组织资源、开展属地深度服务。
(五)与其他多层次资本市场间互动受限
内蒙古自治区区域性股权市场自成立以来,就得到自治区政府,特别是自治区金融办的大力支持。自治区金融办积极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股转系统、沪、深证券交易所以及国外交易所之间的联系和合作,目前已经与深交所建立了常态化路演通道,与全国股转系统建立了访问学习联络机制。但仍存在以下障碍:
一是区域性股权市场与上层交易所之间的合作还不够紧密,特别是缺少对交易所融资产品的了解和使用。比如交易所的“双创债”,区域性股权市场储备了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优秀项目,但双创债只能由券商发行,区域性股权市场很难找到自己空间深度服务企业。
二是自治区区域性股权市场还尚未与全国股转系统建立转板机制。优秀的企业在“四板”市场孵化规范后,还得重新按照“新三板”的要求报送材料申请挂牌,增加了企业的成本,降低了企业对“四板”市场规范孵化作用的认可,对企业在资本市场的长足发展造成困难。
三是主板市场对自治区的上市政策支持不足。具备上市条件的优质企业多数不在贫困地区,为了享受上市优惠条件,企业和所在地政府及贫困县政府之间的博弈大大挫伤了企业上市的热情和决心,延缓了企业的上市进程。
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更高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缺乏更多实质性的业务联络和互动机制,制约了区域性股权市场深度服务广大中小微企业。
六、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新突破
(一)参与盟市中小微企业基金的设立及运营,突出引导和带动作用
自治区股权市场积极探索与自治区各盟市政府展开合作,引导盟市政府设立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股权直投基金,市场及战略合作机构为盟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的“募投管退”提供全流程服务,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引导和带动更多中小微企业积极踏入资本市场,进行改制规范工作,加速挂牌上市进程。
目前,乌兰察布市和赤峰市的基金已成功落地实施,该基金以推动两地企业规范发展和挂牌上市为目标,聚焦当地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以股权直投的方式投资于具有发展潜力的拟挂牌、上市企业,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以资本推动为抓手,专注于解决两地上市企业少、资本化水平低、直接融资比例低等问题。乌海市、巴彦淖尔市等地的基金已在有序推进中。
(二)探索开展县域金融工程,综合施策县域经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2018年,内蒙古区域性股权市场凭借平台、资源及服务优势,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选为自治区县域金融工程第二批试点实施机构。县域工程第二批试点覆盖自治区8个盟市的12个旗县区。区域性股权市场以其资源配置功能为基础,综合利用各级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形成政策综合运用平台;联合区内外专家、金融机构组成结对帮扶团队;通过县域金融工程顶层方案设计和金融手段组合的综合运用,以县域特色产业为金融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点,坚持以顶层设计县域金融工程规划为突破口,以引入新型金融业态模式、对接项目融资和打造产业品牌为重点,以提升试点地区干部、企业家金融素养、优化当地政策环境为抓手,全面推进县域金融试点工作,有力促进了试点地区经济发展。
区域性股权市场正在以新姿态和新理念改变服务区域中小微企业的模式,紧紧抓住自治区开展实施县域金融工程建设契机,通过整体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手段实现对当地中小微企业的集中和精准扶持。在开展县域金融工程方面,以健全县域金融体系建设和优化企业信用生态环境为基础,同时通过充分发掘试点地区龙头企业、股份制公司、规模以上企业、拟挂牌上市企业发展潜力,建设完善试点地区特色产业结构的方式促进自治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金融带动经济发展,精准扶贫的战略目标。
比如赤峰市翁牛特旗,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围绕翁旗杂粮产业相对发达且集中的优势,为杂粮种植、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龙头企业引进了专业化包装和营销团队,还引进了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提升当地杂粮的销售和品牌影响力,同时通过对杂粮龙头企业进行批量化的融资服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正在着力打造以杂粮为主导的县域特色产业经济体。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以其优势产业——熏鸡产业为主,打造了特色“熏鸡”板块,帮助其做了发展规划,进行了产业整合,打造了地标性品牌,综合提升了卓资县的产业经济发展。此外,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还在为其他试点旗县区进行深度梳理和规划,助力其打造地域特色经济,形成当地特色品牌,如打造信用小镇、旅游小镇等特色小镇。
(三)资本助力“双创”,促进“飞地经济”模式探索
在服务“双创”方面,区域性股权市场不断探索、创新,在赤峰市与北京安快创业谷合作,打造了服务创新创业的新模式——飞地孵化,把北京的优秀创业项目引到赤峰市进行孵化落地,技术团队还留在北京,这样既解决了创业的场地和落地问题,又有效节约了成本,有效促进了两地经济的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为“飞地经济”模式提供资本助力和资源支持,为初创企业提供资本市场相关服务。2017年,累计有27家青创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为入孵企业提供资本市场启蒙培训5场,举行线上线下路演共计4次,成功为一家入孵企业实现股权融资4000万,撮合融资50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18年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安快创业谷展开深度合作,在飞地孵化的基础上继续打造线上线下的转促平台,与政府共同设立转促基金,促进孵化项目在赤峰市的落地。
七、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从顶层设计方面在企业股权融资创造条件
目前,区域性股权市场自身产品单薄,仅有私募股权和可转换债券等品种,而且对发债企业资质要求较高,依然很难解决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因此,建议宏观层面研究推出适合区域性股权市场更多的产品,丰富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手段。
建议从国家层面引导地方政府为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股权投资基金,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匹配资本,吸引和带动更多的中小微企业从资本市场得到实惠,进而加速当地企业规范发展和挂牌上市的进程。
(二)推动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的转板互动机制
目前,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软硬件服务设施,培育和孵化了大量的潜力企业,其中不乏具备登陆其他资本市场资质和潜力的企业。因此,区域性股权市场亟需与新三板建立市场化的转板互动机制,形成批量转板的通道,方便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发展。便捷的转板机制还能促进企业融资和行业间并购整合,有利于产业的整合和升级。
(三)推动政府和部门扶持企业发展的资金、基金、担保、贴息等政策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实现综合运用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明确了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地方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综合运用平台,目前已经有部分厅局开始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市场化配置政策和专项扶持资金,但都处于尝试阶段,大部处在观望、缓慢推进状态。因此,建议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成为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和专项资金综合运用平台作用,促使区域性股权市场真正成为政策和资金的汇聚平台,形成集聚效应,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四)推动建立集中的社会服务体系
如上文所述,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各主管部门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培训等服务比较分散,企业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不高。因此,建议推动政府能够统一调动资源,改变现有分散状支持模式,统一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来搭建技术培训、人才培训、经营管理培训以及法律财务咨询等服务平台,与资本市场服务和金融资源匹配,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集中而便捷的服务,增加企业的获得感和黏性,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五)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登记托管机构的法律地位
目前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开展股权登记托管方面没有明确支撑文件,部分省份以省政府发文的形式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到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登记托管。但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安排,使得区域性股权市场登记托管并不具有对抗第三方的公示效力。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将区域性股权市场提供股权登记托管服务纳入《证券法》调整范围,统筹布局。作为过渡性制度安排,可由国家工商部门协调优化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配套衔接机制,明确并统一非上市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登记办理流程等。
(六)多措并举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与发达省份相比,内蒙古自治区目前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投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资金投入方面。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大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增加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专项资金安排,特别是在基础设施、金融科技和人才队伍等方面的支持。
(七)加大对区域性股权市场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
建议从顶层建设方面协调政策及专项资金,用于对区域性股权市场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特别是像内蒙古自治区这样金融及资本专业人才匮乏的地区。一是支持其专业人才引进、培训和教育,针对产品研发、风险控制、科技金融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支持;二是建立各级资本市场间人才交流机制,例如挂职锻炼、派驻学习等,夯实区域性股权市场人才队伍的综合实力。(转载自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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