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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安居法出台:杰出人才申请租房可免租金10年

南方日报

  《深圳人才安居办法》明年元旦正式实施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新引进人才租房买房有优惠

  ●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申请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最长可免租金住10年。如住满10年,且在工作岗位上有突出表现,可申请赠与所租住房

  ●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地方级和后备级人才可享免租金住房3年,住满3年后,领军人才最多还可续租3年。如想自行租房,可申请租房补贴,三类领军人才的标准分别为每月4800元、3200元和2560元

  ●深圳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可申请租房补贴,其中,本科、硕士和博士分别可领到6000元、9000元和12000元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杨磊)杰出人才住安居房十年后可申请房屋赠与,国家级领军人才每月可领4800元租房补贴,新入职且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可领取6000元住房补贴……日前,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分别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新引进人才的安居作出安排。据悉,该办法将于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2011年6月实施的《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杰出人才:申请租房可免租金住10年

  2011年6月1日,深圳出台实施《人才安居暂行办法》,为人才安居工作探索经验。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暂行办法作出了部分修改。根据《办法》,深圳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实物配置包括免租金租住、产权赠与、租住公租房和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

  《办法》指出,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申请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最长可以免租金住10年。如果杰出人才住满10年,而且在工作岗位上有突出表现,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赠与所租住房。如果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同意赠与,杰出人才将获赠房产。

  领军人才:租房补贴每月最高4800元

  深圳把领军型人才划分为三类,包括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办法》针对三类人才也给出了差别化的安居政策。其中,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地方级和后备级人才都可以享受免租金住房3年,但面积略有不同,分别是150平方米、100平方米和80平方米。住满3年后,领军人才还可以最多续租3年。如果领军人才想自行租房,还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三类领军人才的标准分别为每月4800元、3200元和2560元。

  在拥有不超过1套商品房的情况下,领军人才还可申请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领军人才用人单位和政府平摊。同时,政府对补贴金额的上限作了规定,一名国家级领军人才,最多可以每年领15万元购房补贴,累计5年75万元。《办法》指出,领军人才拿着政府提供的房补买房时,前期的公租房租金需要抵扣。另外,领军人才拿补贴款购买的安居房,若在10年内交易,必须退回房补。

  新引进人才:本科生符合条件可领6000元

  大学毕业生刚入职,收入低,租房压力大,也是安居政策重点关照的对象。《办法》提出,深圳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如果学历在本科以上,具有深圳户籍而且没有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可申请租房补贴。其中,本科、硕士和博士分别可以领到6000元、9000元和12000元。

  《办法》提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50%补贴。首次补贴发放半年后,经审核申请人户籍仍在深圳、未正在租住公租房且已累计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剩余补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发放剩余补贴。

  公租房:政府可将公租房卖给企业

  《办法》提出,公租房可以通过个人轮候、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售)等方式面向人才出租。其中,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名单由深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市政府重点扶持产业政策拟定,经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一旦被确定为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该单位可自行配租公租房,统一缴纳租金。《办法》还提出,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将公租房或安居房出售给经本级政府批准的企事业单位。

  根据《办法》,住房保障部门应当每年在本级政府网站和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布面向重点企事业单位配租(售)的公租房的数量、位置以及配租(售)情况。定向配租(售)的承租(买受)单位应当将本单位配租公租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报住房保障部门备案。此举旨在提升公租房配租(销售)的透明度,确保资源分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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