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多措并举积极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多措并举积极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
一是陆续出台多个规范性文件,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具体化。最高检先后制定实施了“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等多个意见和举措。2018年11月,最高检又梳理了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条执法司法标准。2020年7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特别对保企业作出部署。
二是依法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知识产权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和侵犯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经营自主权等犯罪,依法严惩黑恶势力采取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插手民间纠纷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影响营商环境、危及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犯罪。另一方面,在办理民营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涉经营类犯罪的过程中,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发展的特点,坚持依法少捕慎诉慎押,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宽缓的量刑建议。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财产权利的措施也依法更加审慎。
三是深化涉企刑事案件诉讼监督。针对一个时期以来,涉企案件长期“挂案”,该结不结、该撤不撤,2019年起会同公安部持续专项清理出9815件,对证据不足、促查无果的,坚决落实疑罪从无,督促办结8707件,企业活力得以释放。近年来,检察机关还持续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活动。2021年5月,又部署专项监督试点,准予表现良好的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临时赴外地从事经营活动。
特别是,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创新开展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和试点,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既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也警示那些潜在缺乏规制约束的企业遵纪守法发展。2020年、2021年,最高检接续部署开展两期改革试点,今年4月初部署全面推开改革试点。目前,已与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12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案企业案件中,坚持与第三方机制互相融通。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合规案件2382件,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的案件1584件。对整改合规的606家企业,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例如,湖北一民营企业在经营中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促其合规整改。6个月后,经第三方严格评估,确认合格,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该企业整改后,生产经营步入正轨,增加投资上亿元,并以此带动就业上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