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海关总署:明年起对883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海关总署12月30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方案》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及税则税目进行调整。

  进口关税税率方面,自2021年1月1日起对883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其中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商品为874项,取消9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其中包括,支持进口替代,提高部分商品进口关税;降低国内亟需的高新技术设备及零部件、国内紧缺资源品以及部分优质原料等商品的进口关税;加大生态环保支持力度,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根据信息技术产品降税协议安排,自2021年7月1日起,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实施第六步降税,其中119项商品降低至零。

  出口关税税率方面,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对铬铁等107项商品征收出口关税,适用出口税率或出口暂定税率,征收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