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保护领域存在的诸多短板,在中央依法保护产权的顶层制度设计下将得到弥补。
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外公布,《意见》强调,要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
据悉,该《意见》是在8月底经中央全面深改小组审议通过的重要文件,接着又足足等了两个多月才公布,足见来之不易。
公私财产权平等保护
《意见》审议通过后,官方媒体曾披露过部分内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介绍,产权不仅包括物权、债权、股权等,也包括知识产权、各种无形财产权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等。
“《意见》有不少亮点,如明确民营企业财产权不被侵犯,并提出纠正一批侵犯民营企业财产的冤假错案等。”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近日在“中国民营企业平等保护论坛”上表示,纠正冤案方面,《意见》提出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申诉案件依法甄别,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错案冤案,依法予以纠正并赔偿当事人的损失。
《意见》也承认,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解决这类问题必须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完善产权的改革由来已久。2004年“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入宪及2007年《物权法》实施是中国产权保护的两大里程碑。接着,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均强调,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
“此次出台的《意见》,是上述立法或理念的体现和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认为。
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表示,在过去一段时间,针对民营企业家采取强制措施,针对民营企业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措施,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如超标的查封,错误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的财产等。颜茂昆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针对这些问题,要求查封、扣押、冻结一定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要以最小的成本、最小的代价来实现,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意见》一经发布,民营企业家们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
据记者了解,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就是一部不断强化产权保护的历史。从改革开放初期在农村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上世纪90年代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从2004年“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入宪,到2007年《物权法》实施,都称得上中国产权保护的“里程碑”事件,这样中国的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就初步建立起来了。
用《意见》里的话来说,这个初步阶段的产权保护,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这一次要有根本性的改变,如将“公私财产权平等保护”写入这个产权保护制度的纲领性文件中,这不逊于2004年“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入宪。对此,新华社解读称,这是“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产权保护顶层设计”。
激发民企投资激情
如此重要的改革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推出?
据记者了解,此次《意见》的发布有一个不可忽略的背景是,今年以来民间投资意愿悬崖式下降。数据显示,1-5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仅为3.9%,创下了16年以来的新低。以民间投资最活跃的浙江省来说,今年前三季度,民间投资增速2.6%,在对外投资方面,浙江的同比增速是37%,二者相差巨大。
就民间投资意愿不强的现状,国务院此前组成了高规格的督察组,分赴全国各地首次对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开展专项督查。浙江省民营投资企业联合会会长周德文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查找出来的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而重要的原因之一便是民营企业家信心不足,“不愿投,也不敢投”。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前提下,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尤为重要,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强化对民营企业家私有财产的保护,就是创造良好预期、增强社会信心的现实需要。”周德文认为,这也就是《意见》开宗明义所言“有恒产者有恒心”的原因。
通读《意见》,最受瞩目的应该是,中央下定决心要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
事实上,这样的案例还不少。比如,召开新闻发布会喊冤的顾雏军案,一审获判有期徒刑10年,2012年9月顾雏军出狱后便向最高法提出再审申诉,但至今顾雏军也没有等到再审立案通知。就此,江平曾表示,顾雏军案是对民营企业家“欲加之罪”的典型例子。同时,吴敬琏也公开呼吁,顾雏军案有必要重新审视,以重树民营企业家信心。
又如,被称为“中国科技第一案”的浙江大学原副校长、中控科技创始人褚健涉嫌贪腐案。该案到目前为止,褚健已被关押3年,却未审未判。还有,海南民营企业家赵玉南合同诈骗案,此案历经12年,7次审理6次判决但仍未有结局。
不过,此次《意见》对上述问题提出了解决之道。《意见》特别提到“严禁党政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介入司法纠纷、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在现实中,在民营企业家的申诉案中,往往都会伴随着对“党政干部干预司法”的举报。
记者采访企业家获知,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确存在一些违规经营行为,而《意见》已明确“将妥善处理”、“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原则”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
“要坚定民营企业家投资的信心,最基本的一条是要让我们感觉到安全,民营企业家私有财产得到合法的保护,很多民营企业家担心合法地取得的私有财产得不到保护。”民营企业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此前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记者了解,此次《意见》不管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都完全地保护,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