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FOF去留两难 存量产品“其实不想走”
5月7日,前海联合基金、平安基金旗下FOF(基金中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权益登记,拟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持续运作的相关议案。这是迷你基金新监管要求出台后,新一批“显现去留态度”的产品,两家基金公司均倾向于选择“留下”。数据显示,面临清盘风险的公募FOF不在少数,未来或有更多公司需做出“去留”决定。业内人士认为,清盘不是洪水猛兽,顺其自然走向清盘或是努力“保盘”,应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做出决定。
两只FOF倾向“保盘”
前海联合智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为偏债混合FOF,成立于2020年10月,有效认购总户数230户,首募金额约为2.05亿元。不过,成立后不足半年时间,其资产净值就由约2亿元骤降至2021年一季度末的不足200万元。作为3个月持有期产品,也就是说,在第一个开放赎回期,便出现大量资金离场的情况,使该FOF成为濒临清盘的迷你产品。此后三年时间里,该FOF规模都在400万元以下。
虽然产品规模一直在清盘线下徘徊,但前海联合基金从未放弃该FOF,而是一直在采取“保盘”举措。相关公告显示,自2021年7月以来,前海联合基金公司就该FOF已召开多次持有人大会,此次于5月7日进行权益登记的持有人大会已是该FOF第五次持有人大会,均是为了审议持续运作该FOF的议案。前四次召开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费用合计已超过10万元。
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FOF成立于2022年5月,有效认购总户数1721户,首募金额2.19亿元。或许是因为认购客户结构相对分散,该FOF规模下降相对平缓。但在成立约一年后,2023年三季度末,该FOF规模跌破清盘线5000万元。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该FOF最新规模为3586.24万元,依然位于清盘线下方。
根据招募说明书,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六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从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FOF相关公告来看,与前海联合智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类似,其亦选择召开持有人大会进行“保盘”。
保留产品线或是主因
从业绩表现来看,截至5月7日,上述两只FOF今年以来的收益率均位于同类产品的前15%分位附近。但从份额变化来看,业绩表现似乎并未带来较多的净申购。既然业绩表现不能扭转规模困境,为何基金公司不直接清盘,而是双双选择“保盘”?
从前海联合基金旗下在管产品情况来看,为了保留FOF这一品种或是其多次召开持有人大会“保盘”的直接原因。数据显示,前海联合智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是该公司目前在管的唯一一只FOF产品。如果清盘,在没有新发的情况下,前海联合基金或将在一段时间内完全失去FOF产品线。
平安基金旗下虽然有多只FOF产品,但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FOF近半年、近一年、成立以来的收益水平均位于公司FOF产品线前列,算得上是FOF产品线中的“业绩担当”,这或许也是公司选择“保盘”的重要原因。而且,从一季报披露情况来看,单一机构持有该FOF份额占比超过40%,选择“保盘”也不排除是该机构对这一产品仍有配置需求。
有基金人士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分析,一般情况下,选择“保盘”可能是因为公司层面想要保留相关产品类型,毕竟重新申报产品可能要花费更多时间精力。而且清盘产品数量太多的话,也可能会影响到新发产品的获批。
不过,也有基金公司人士认为,“清盘不是洪水猛兽”,一些产品可能有其特殊的诞生背景,当其不适合当下的市场环境,存续成本高于价值时,应该顺其自然走向清盘。优胜劣汰应成为基金发展常态,适当清理掉一些迷你产品,也有利于基金公司集中资源做好精品。
未来清盘FOF数量可能增多
Wind数据显示,在公募FOF品种中,类似的迷你产品不在少数。截至一季度末,全市场500余只公募FOF中,约四分之一的规模均不足5000万元。剔除三年后决定清盘与否的发起式产品外,仍有20余只FOF是面临清盘风险的迷你产品。
而在发起式产品中,亦有多只或因成立三年后规模不足2亿元面临清盘风险。据悉,发起式产品通常要求成立三年后的规模在2亿元以上,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产品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数据显示,2021年成立的产品中,有20余只在2024年一季度末的规模均不足2亿元,甚至有部分产品规模已不足1000万元,与存续要求的规模差距颇为悬殊。
有业内人士分析,从过往其它发起式产品情况来看,不乏在接近三年期限前,通过公司自购或寻求新的机构资金,实现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规模在2亿元以上,以此进行“保盘”的先例。但是,对于那些距2亿元规模较远的发起式产品而言,想要“保盘”的难度较大。叠加新监管要求的因素,未来走向清盘的FOF产品有可能会增多。
新监管要求提出,基金公司可自主承担迷你产品所涉及的各类固定费用;若基金公司不承担迷你产品相关费用,则需要在今年6月底前给出解决方案,在今年年底改变产品的迷你状态或清盘。同时,严禁借助“帮忙资金”等形式规避支付迷你产品固定费用等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