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加大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处置力度
刘丽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刘丽靓)国资委6月10日消息,近日,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所属融资租赁公司健康发展和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指出,加大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处置力度。中央企业所属融资租赁公司要切实提升化解风险的能力,稳妥有序处置风险项目。对于逾期的项目,涉及金额较大、承租人资不抵债等情况的,进行展期或续签应当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对于已经展期或续签的项目,应当采取特别管控措施,不得视同正常项目管理。对于已经出现风险的项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置化解,不得简单进行账务核销处理,不得将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或虚假出表。国资委将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风险项目处置跟踪,中央企业按要求定期向国资委报告风险项目处置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