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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准发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贷款给予50%贴息

薛海燕中国经济网

  又是一年毕业季。2016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总数为54.8万人,同比减少0.4万人,降幅0.8%。然而,就业压力仍不减往年。对此,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在4至6月联合开展了“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和“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活动,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早就业、快就业、就好业。

  近年来,江苏省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扶持自主创业、实施就业援助、提供就业服务等方面,构建了一套全面覆盖、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

  今年江苏省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帮扶政策举措主要包括: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发放贷款,并由财政按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贴息;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初创企业,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见习补贴等。

  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方面,江苏省也有一系列帮扶政策举措,比如,到中西部地区和苏北指定的县以下(不含县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资助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江苏省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方面,同样实惠多多。对毕业年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低于其实际缴费的1/2、不超过2/3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同时,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每月提供不低于上年见习基地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助;为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见习人员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

  据了解,2014年以来,江苏省组织实施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两年多来,共支持5.3万名大学生成功创业。今年前4个月,全省共支持8000名大学生创业,同比增长27%,今年,江苏全省将确保全年引领大学生创业1.6万人,完成大学生创业培训4万人。

  今年在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江苏省也推出了不少帮扶政策举措: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申请期限不超过2年、额度最低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贴息。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补助。鼓励对信用社区推荐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自主创业,经营6个月以上,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目前,江苏省已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岗位需求14404个,组织见习对接洽谈活动267场,排出了184场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已组织6204人到见习基地参加见习,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的155%。(经济日报 记者 薛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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