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至所有综合保税区

申铖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记者申铖)记者15日获悉,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根据三部门于2016年发布的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的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除外),以及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四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和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说,在2016年已扩大试点范围的基础上,此次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至所有综合保税区,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推动更多企业从中受益,对稳外贸、扩内需都将起到促进作用。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