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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推出四项措施 配合创投基金减持特别规定

吴娟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吴娟娟)3月6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创投基金减持特别规定”),完善了创投基金投资企业上市解禁期与上市前投资期限长短反向挂钩的制度安排。当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协会”)宣布,将推出四项措施配合创投基金减持特别规定实施。

  具体来看,一是全力做好业务保障,升级完善系统功能。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政策仍然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进行。协会已经在升级完善系统功能并且与上交所、深交所、中国结算等单位进行系统联调,确保有关升级功能于3月31日按时上线。

  二是发布更新版系统操作指南,便利申请机构申请准备。为确保私募基金对照准备适用优惠政策的申请材料、熟悉系统操作,协会将发布“创投基金减持特别规定”对应的系统操作指南。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登录AMBERS系统,通过“政策申请功能”下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页签进行查阅。

  三是提高反向挂钩申请办理效率。配套“创投基金减持特别规定”,协会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交“创投基金”证明材料。在此基础上,协会将反向挂钩申请的办理时限由材料齐备后20个工作日缩减为材料齐备后10个工作日,便利申请机构尽快适用政策,提升机构获得感。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做好政策普及。协会将在后续行业培训中增加“创投基金减持特别规定”培训模块,宣讲有关要求,解答政策申请实操问题,做好行业普及,保障符合条件的基金顺利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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