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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风电公司发行国内首单“碳债券”

费杨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2014年5月12日,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在深圳排交所交易大厅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内首单碳债券——中广核风电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据在银行间交易商市场成功发行。

  该笔碳债券的发行人为中广核风电,发行金额10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主承销商为浦发银行和国开行,由中广核财务及深圳排交所担任财务顾问。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的形式,其中浮动利率部分与发行人下属5家风电项目公司在债券存续期内实现的碳资产(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简称CCER)收益正向关联,浮动利率的区间设定为5BP到20BP(基点)。上述五个项目分别是装机均为4.95 万千瓦的内蒙古商都项目、新疆吉木乃一期、甘肃民勤咸水井项目、内蒙乌力吉二期项目以及装机为3.57万千瓦的广东台山(汶村)风电场。根据评估机构的测算,CCER市场均价区间在8元-20元/吨时,上述项目每年的碳收益都将超过50万元的最低限,最高将超过300万元。

  “中广核碳债券是国内碳金融市场的突破性创新,是国内碳金融的里程碑和标志性事件。”中广核风电副总经理牛智平表示,“中广核风电自2007年起开始参与CDM碳业务,早在2009年就成立了专业团队,就碳金融产品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历经五年策划,终以债券为载体付诸实现。“发行碳债券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碳资产与金融产品的嫁接,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工具的创新。”

  作为中国广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风电是一家专业从事风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工程建设和生产运维,致力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中央国有企业。目前,公司拥有在运风电项目500万千瓦,在建项目超过200万千瓦,年度发电计划超过100亿千瓦时。2012年5月,在对国内外碳市场长期跟踪研究,及对市场中长期发展趋势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中广核风电的全资子公司——中广核碳资产管理(北京)公司正式成立,在碳交易领域开启了更为深入的探索历程,并逐步形成了包括碳资产项目开发质量控制、项目申报进度管理、碳资产存货管理、内部制度建设和碳市场研究在内的五大核心能力。截至目前,中国广核集团共拥有风电、水电和光伏发电总计120多个在联合国注册的碳资产项目,碳减排量产出规模约1200万吨/年,累计已实现碳资产业务收入25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亿元。

  “首期碳债券的成功发行,充分体现了银行间市场投资人对碳交易市场和发行人附加碳收益可实现性的信心,也充分表达了金融市场对于发行人积极投身清洁能源产业的肯定。”浦发银行和国开行相关负责人给出了此次碳债券成功发行在金融市场的行业价值。据介绍,基于碳债券的创新性和吸引力,此次碳债券的发行利率为5.65%,较同期限AAA信用债估值低46BP。发行的碳债券拓宽了我国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融资渠道,提高了金融市场对碳资产和碳市场的认知度与接受度,有利于推动整个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变,对于构建与低碳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碳金融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低碳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主流,而碳市场无疑是实现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之一。我们相信,国内碳排放权交易以及碳金融市场有着极大的成长空间,碳金融领域将为我们的传统金融带来更多新的理念和冲击,将持续地产生更多创新型产品。”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陈海鸥表示,“碳债券的成功,不仅仅是一个金融创新,更是传递着投资者对新兴排放市场的信心。”据介绍,碳债券创新性地由交易所咨询服务会员对风电项目附加碳资产收益进行了碳资产交易收入预测,资产评估师分析了预测数据并与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管理当局讨论了有关预测的假设、前提及预测过程,据此对碳资产收益进行了评估。“借助碳债券的成功经验,交易所非常期待与更多致力于低碳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携手共进,共创多赢。”

  碳债券作为一类全新的基础资产类型,其成功发行不仅仅是首次在银行间市场引入跨市场要素产品的债券组合创新,更是对未来国内碳衍生工具发展的一次大胆尝试,而企业也通过发行碳债券将其碳交易的经济收益与社会引领示范效应结合,降低了综合融资成本,加快投资于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建设。中广核财务副总经理任力勇表示,“更重要的是,通过本项目的示范作用,更多企业将可以复制这个模式。在包括风电、太阳能、水电等各种可再生能源在内的领域继续创新探索。”

  在谈及中广核在后续碳市场领域的发展思路时,中广核风电及中广核财务均表示,作为清洁能源投资领域的先行者和碳市场构建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中广核将继续联合深圳排交所及其他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创新,进一步拓展商业模式,拓宽融资渠道,为清洁能源事业的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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