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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支持民资参与国企改革 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

毛万熙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据天津市政府消息,天津日前举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出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意见,全面放开竞争性行业和领域,大力支持民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培育民营大企业大集团。

  意见指出,将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进一步放开竞争性经营行业和投资领域。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进入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能源、城市供水、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和金融、航运、电信运营、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建设及育幼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行业和领域。建立民间资本投资开放项目库,形成向社会公开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民间资本兴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民办医疗机构,与公办学校、公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公共服务价格等政策待遇。

  意见还表示,将推动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加强合作,实现共赢发展。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产收购、产权受让、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全面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开展与央企、外地国企的合资合作。鼓励发展民营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及时发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招股招商信息,在国有企业利用产权交易市场实施产权转让和利用存量资产引进外部资本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竞争。

  根据意见,天津将实施民营大企业大集团成长计划,加大培育力度。鼓励民企通过合资合作、兼并重组、并购收购、资本运作和挂牌上市等提升效益水平。对于营收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大企业大集团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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