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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科技收监管函 未客观反映与特斯拉、宁德时代合作情况

万宇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万宇)宜安科技(300328)3月17日收到的深交所监管函显示,公司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客观、完整地介绍和反映与特斯拉、宁德时代合作,液态金属铰链相关产品业务占比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实际情况,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9.1条的规定。

  监管函显示,2月5日至24日期间,宜安科技在互动易回复中曾做出如下表示,“与特斯拉有直接合作”“特斯拉是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重要合作伙伴”“公司直接和间接都有向特斯拉提供汽车零部件,直接合作就属于一级供应商”;“公司没有向特斯拉直接提供电池箱产品。宁德时代是公司的客户,公司有向其供应电池包相关零部件”;“公司的液态金属已应用在折叠手机铰链上”“公司具备液态金属铰链量产的生产能力,并且已为客户批量供货”。

  监管函指出,根据宜安科技分别于2月27日、3月9日披露的公告,公司2018年、2019年为特斯拉提供产品销售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对2018年、2019年业绩影响不大;公司与宁德时代目前处于初步合作阶段,尚未进入量产阶段,应收账款、收入回款、在手订单等均较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均相对较小;公司2018年、2019年液态金属铰链业务处于开发及逐步量产阶段,铰链产品销售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不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较小。公司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客观、完整地介绍和反映与特斯拉、宁德时代合作以及液态金属铰链相关产品业务占比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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