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企业研究室副主任李红娟:积极践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今年将着重在四方面发力

刘丽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刘丽靓)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提请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类市场主体都是国家现代化的建设者,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弘扬企业家精神。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企业研究室副主任李红娟在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时表示,今年从中央到地方,各方面积极践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国企改革将在加快国有经济优化和结构调整、混合所有制改革、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国企自主创新能力等四个方面发力。

  在加快国有经济优化和结构调整方面,她表示,国有资本是稀缺资源,布局不当会分散宝贵资源,甚至造成资源浪费。我国的国有资本涉及行业过多,行业覆盖面过宽、战线分布过长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还投入了与国计民生关联不大的行业领域,例如有的擅长做高端设备制造的企业,却把有限的资本投入到房地产行业,导致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低下,无法发挥其资本优势。另外,还存在重复建设和创新资源闲置问题。

  对此,李红娟建议,按照既有国有资本属性特征,分类推进重点领域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举措,优化调整国有资本产业、规模、企业布局,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可从三方面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注重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坚持企业市场化地位和市场化运作,以市场化手段进行企业改革、优化内外发展环境;二是从产权结构层面深化混改,引入高匹配度的战略投资者,促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市场化转变,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功能、扩大效用。把人力要素与资本要素有机融合,充分激发企业运营活力。三是加强和优化国有资本运作平台体系,创新国有资本与市场对接的有效平台模式,发挥国有资本运作平台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权利,解决国有资产经营主体缺位、承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李红娟表示,今年混合所有制改革将进入全面深化阶段,重以“改”促“混”,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建立和完善更加适应市场发展的机制,优化和调整混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利关系,激活企业的运营活力和决策效率,提高企业整体效益。

  在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李红娟认为,应加快建设竞争性要素市场体系,市场化配置生产要素,突破“行政化”配置生产要素的隐形门槛。营造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完善公共资源与产权交易平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产品、服务、技术、信息、资本自由流动,突破民间资本进入市场的隐形门槛。一是清理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废除围绕地域、规模、资产、资质设置的阻碍并购与连锁经营的限制性条款或行为。二是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隐性门槛,规范和优化现有负面清单体系,限制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的附加条件。三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提高民间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比重。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产业协同、模式创新等参与国有企业重大投资、成果转化和资产整合项目,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获得项目控制权。四是加强信用监管,进一步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的标准和程序,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规范信用核查和联合惩戒。五是建构保护产权的协同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政策可及性和稳定性,加大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建立健全涉企政策梳理长效机制,特别是对涉及企业关注度高的产业和行业发展等政策调整宜设置合理过渡期,提高政策类服务性事项的标准化水平。打破倚重公共权力事后救济的传统保护方式,塑造更多依靠社会和市场力量实施保护的事前防范方式。

  在提升国企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李红娟认为,强化国企主体地位,提升国企自主创新能力是新的一年国企改革的关键着力点。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作为各行业的龙头企业,经营活动的产业链条很长,涉及到的技术领域众多,同技术领域又有不同的发展目标和技术研发重点任务,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对技术创新活动需求较大,更有实力和能力组织、引领协同创新,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攻关,解决一批关键“卡脖子”技术难题,实现自立自强。未来一段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在于构建以企业为先导,以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为核心,以增强创新要素凝聚力和协同创新为抓手,打造一支以企业为带动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领域的引领作用。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