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陈建华:建议尽快制定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条例
彭扬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 赵白执南)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陈建华建议,尽快制定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条例。
陈建华建议,明确动产和权利担保业务的定义。对于目前法律缺乏具体界定、市场主体业务创新中普遍存在困惑的业务种类进行界定,如应收账款、存单、仓单等具体业务的定义,以便为市场主体提供充分业务指引。
陈建华建议,明确登记理念、登记方式和登记流程。所有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包括但不限于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的七类业务,应当遵循统一的登记业务办理理念、登记内容和登记流程,以为后续机构间信息共享、市场主体便捷查询提供空间。比如,登记业务由当事人自主办理,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登记方式为电子化登记等。
此外,陈建华建议,明确建立登记信息合作、共享机制。比如,通过司法机关担保财产查冻扣信息与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机构的信息合作,以提高执行效率;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人注册数据、公安部门个人信息数据与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主体身份信息共享,提高登记主体信息的准确性的同时,自动带出机构注册信息,减少当事人重复输入,提高登记效率;通过登记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方式扩大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系统共享等,提高登记公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