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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朱苏荣:建议制定绿色金融法 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彭扬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 赵白执南)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朱苏荣3月3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制定绿色金融法,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朱苏荣表示,从国内外经验来看,完备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对于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目前,我国绿色金融的政策体系仍不完善,缺少针对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相关标准尚未统一,部分领域存在政策空白,在绿色金融原则的推广和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

  朱苏荣建议,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制定绿色金融法,明确绿色金融范畴、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要求、保障措施等,加快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在制定和修改其他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时,也要体现绿色金融原则。

  同时,完善绿色金融配套政策。对现有绿色金融各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进行整理,并按绿色金融法的立法思路和原则进行整合、修改和完善,作为绿色金融法在相关领域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对金融机构和企业进行规范,并对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进行前瞻性指导。

  朱苏荣还建议,强化绿色金融的激励约束机制。在绿色金融法和相关配套政策中,明确建立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对于违反绿色低碳原则的行为和市场主体,要明确罚则,通过限制市场准入、市场融资等约束手段和惩戒措施,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建立金融机构可持续投资原则,明确金融机构持有绿色资产的阶段目标和实现路径,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提高棕色/高碳资产风险权重,引导金融机构提高绿色低碳业务和资产规模和比重,带动绿色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大。通过财政补贴、贴息、税费减免等形式,加大对绿色产业、项目、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绿色投资的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此外,朱苏荣建议,统一绿色金融标准。在绿色金融法总体框架和原则要求下,修订绿色信贷、绿色产业标准,建立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的界定标准,实现绿色金融标准的统一和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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