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进行了第80、81次会议,共有5家公司上会,2家被否。其中上会的两家新三板公司,淳中科技过会,通领科技遭否。
来看通领科技有哪些问题:第二大股东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是否合理、第一大股东从事同业竞争业务、营收增加毛利下降等。
另外,本周又将迎来一波新三板企业上会小高峰,除了今天上会的通领科技、淳中科技,明天还有宇邦新材和已摘牌的新产业。
原本定于今天上会的捷昌驱动,由于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被证监会取消了审核。
通领科技:第一大股东从事同业竞争业务发审委提出问询
1、发行人认定董事长项春潮为实际控制人。项春潮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为13.8597%,通过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公司64.0774%的股权(其中,项春潮、项建武、项建文和项春光合计持有公司31.3647%股权,一致行动人中其余13人合计持有公司32.7127%股权);第一大股东总经理江德生作为技术支持与经营管理者,持股比例为27.6460%。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认定实际控制人为项春潮的理由是否充分;(2)未将江德生与项春潮等人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程序和方法,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江德生控制的智达复合、金智达、天津金智达和广州金智达等企业均从事汽车内饰生产相关业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与江德生控制的上述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等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程序和方法,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间营业收入持续增加,但毛利率下降,营业利润逐年下滑,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毛利率下降的原因,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程序和方法,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报告期间外销毛利率显著高于内销毛利率。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产品结构、客户分布、定价策略、结算模式等,分析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程序和方法,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2014年、2015年发行人向关联方上海锟领采购金额较大,关联方上海锟领为发行人2014、2015年前5大供应商之一,发行人与上海锟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未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该关联交易未披露的原因及价格公允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程序和方法,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资料显示,2016年6月21日,通领科技向证监会提交IPO申请并获得受理,排队期间,由于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离职,公司向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查申请。2017年12月15日,公司IPO恢复审查。
通领科技于2015年11月3日挂牌新三板,挂牌以来一直比较"低调",二级市场无成交记录。有过一次定增,引入了5名新增股东,包括一家基金公司和4名自然人。从最新的招股说明书来看,公司股东数仅为3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