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6日,全国股转系统决定于2018年7月9日起对61家未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股票实施终止挂牌。其余42家未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在所涉及的违规及其他待核实事项处理完毕后,其股票也将被终止挂牌。
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负责人表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也是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的核心。挂牌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依法依规披露年度报告、向投资者告知企业经营状况,是其最基本的信息披露义务。全国股转系统对未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实施强制摘牌,是践行规则的需要,也是通行的市场惯例。公司摘牌不影响投资者的股东身份,也不影响投资者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等股东权利。公司摘牌后,投资者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方式解决相关诉求。(左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