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6日,就做市转让机制改革,全国股转系统表示“正在研究论证设置单独的做市商激励约束机制”。
做市转让是新三板市场富有特色的转让方式,全国股转系统坚持并鼓励发展做市制度。前期,做市业务已纳入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体系,对做市业务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现有评价角度和内容未能充分体现做市业务特性,不足以全面、客观反映做市商的做市水平。
为借鉴境内外市场经验,进一步促进做市商功能的充分发挥,全国股转系统正在研究论证设置单独的做市商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在现有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基础上,建立单独的做市商评价与激励制度。二是针对新三板做市制度特点,从成交量、报价质量、合规性等角度全方位对做市行为进行评价,引导做市商积极、合规做市。三是注重做市商评价结果的运用,考虑依托做市商评价结果,通过在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中对优秀做市商予以加分、适当减免做市商交易费用等手段,对做市商进行正向激励。(左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