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专题 > 2015全国两会 > 系列发布会 >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答问 > 3月6日10:00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答问

楼继伟:地方债务审核过程仍未结束

分享到微信2015-03-06 12:19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新华网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6日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副部长刘昆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楼继伟指出,第一,地方债务从总体上看,风险是可控的。一些局部地区债务比例过高,我们会更为重视。第二,我们有解决的思路。一方面,要把那些有一定收益或者可以改造成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比如可以收费。如果收费不足,可以给予适度的补贴,转为所谓“PPP模式”,就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和经营基础设施包括其他事业的方式,转为企业债。另外,对一部分完全公益性的平台借的地方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我们已经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对一些历史债务予以承认,通过发债替换原来的平台债务,这样可以使债息降下来。

  地方债的问题是一个客观现实。预算法在修订之前,地方是不得举债的,而事实就产生了这么多。那么,必须开前门、堵后门,同时还要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开前门,大家已经知道了,今年的预算是6000亿地方债。后门的问题,就是历史形成的这些债务,我们必须正视它们,逐步消化解决。

  2013年审计署公开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地方债务审计情况,地方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10.9万亿。财政部又对这次审计后一年半以来地方的存量债务做了一次统计,确实“正在审核”。但是审计的时候,各地是不是尽量搞得少点?这次甄别工作布置后,他们是不是就多报一点?所以,他们报完以后,我们还要再审核,审核的过程还没有结束。结束之后,我们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另外,一些由银行贷款形成的历史债务,按照契约原则,贷款的合同不能废除,借人家的钱还是应该还的。如果融资平台的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进行一些债务重整,那是双方谈判,所以要采取一些过渡性的办法逐步解决。我们相信,采取这些办法,我们有能力化解历史上遗留的一些问题,然后按照新的预算法开始更为正规地解决地方适度举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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