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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

  5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介绍,《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搭建起生态受益者和保护者之间的利益分享机制,激发全社会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将保护生态环境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

  编辑:林宁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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