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意见打造“浙里食安”标志性成果
中证网讯(记者 杨烨)5月9日,记者从浙江省政府网站获悉,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打造“浙里食安”标志性成果 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浙里食安”建设,整体构建8大工作体系,夯实食品安全责任链、迭代食品安全智治力、提升食品产业竞争力、提高食品安全满意度,致力于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全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浙江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向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杭州、宁波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实现八连升,浙江省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实现“六连A”。
“食品安全始终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打造“浙里食安”标志性成果,是面对新业态、新问题、新挑战,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具体举措和有效途径。
《意见》提出,到2025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智能化风险管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省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暗访合规率达到93%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
根据《意见》,浙江省将围绕小作坊、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校园食品安全、养老机构这些当前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实施民生实事工程,到2025年,培育“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小作坊1500家、山区26县和农村阳光食品小作坊1500家,每年新增放心农贸市场300家,学校食堂量化等级A级比例达到35%以上,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80%以上。建成AA级以上规范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25家,培育农村家宴一体化服务公司200家。深化阳光餐饮街区建设,动态培育食品类放心消费单位10万家以上。
围绕食品产业助力共富,着力打造产业发展体系,《意见》还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质量兴农计划、浙产食品产业提升工程、知识产权强企工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