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傅苏颖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傅苏颖)中国证券报记者4月28日获悉,国家医保局近日颁布了《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5章、32条,规定了飞行检查的遵循原则、启动条件、组织方式、检查要求、检查程序、问题处理等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飞行检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办法》强化了飞行检查机制,规范了飞行检查程序,是医保部门未来开展飞行检查的制度保障,其正式施行将提升飞行检查效能,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具有促进作用。
其中,《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飞行检查的启动条件。年度工作计划及举报线索、医疗保障智能监控或大数据筛查分析、新闻媒体曝光等反映基金重大安全风险的因素均可触发飞行检查,突出了飞行检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对象的特点和着力解决医保领域典型性、顽固性、复杂性、区域性问题的作用,有助于医保部门主动发现问题,严打欺诈骗保行为,发挥医保基金监管利剑震慑的正面效应。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简称飞行检查)是指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医保业务的其他机构等被检查对象不预先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开始探索建立飞行检查机制,此后4年间陆续组织180余个飞行检查组次,抽查定点医药机构380余家次,其他机构近150家次,累计发现被检机构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3亿余元,取得了震慑违法行为、挽回基金损失的积极成效。各省份医保部门效仿国家飞行检查做法,将这一模式本地化,建立起符合本地实际的省级飞行检查机制。2022年,全国省级飞行检查抽查定点医药机构2000余家,追回医保相关资金22亿余元,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