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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下达

欧阳剑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剑环)财政部网站4月27日消息,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称,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10000017Z175050020001)。

  《通知》指出,按照《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各地应结合已提前下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及时下达地方高校。在安排具体项目时,要同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核对,避免用于基本建设项目。 

  各地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高等教育战略规划和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加大统筹力度,突出支持重点,向困难地区、民族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向服务区域发展成效显著的高校倾斜,向资金管理绩效好的高校倾斜,支持地方公费师范生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培养,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对于民办本科高校,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支持方式和力度,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省级财政部门接到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发文或指标预通知后,应当在21日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在报送的备案文件中,除反映资金分配结果外,还应当反映分配原则、分配方法、资金投向、预期效果等。同时,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应指导有关高校结合预算安排,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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