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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最高可获800万元补助

宋维东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记者4月14日从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规定,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前对《辽宁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此举旨在支持企业北交所上市发展,适应资本市场改革新规。根据新办法,辽宁省将给予在北交所上市企业最高800万元补助。

  新办法明确,企业在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按照不同阶段给予费用补助。其中,辅导备案阶段200万元,正式申报阶段200万元,完成注册阶段400万元。在本次政策修订前,已完成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00万元补助。

  北交所上市补助条件具体规定为,辅导备案补助条件为在辽宁证监局辅导备案;正式申报补助条件为企业上市申请材料被北交所正式受理;完成注册补助条件为企业成功在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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