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证券业协会:截至6月30日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主体共计4779家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证券报记者8月5日获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2022年第二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主体共计4779家。分市场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人AA级占比分别为33.33%、44.19%和54.06%;AA+级及以上发行人占比分别为63.92%、48.02%和31.29%;无主体评级占比分别为1.27%、3.46%和3.06%。
在违约预警情况方面,通报显示,二季度新增2家企业首次违约,涉及大公国际、联合资信和中证鹏元3家评级机构。从市场分布来看,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发行人各1家;从级别来看,违约前1年内最高级别分别为AA+和AA-;从级别变动幅度来看,2家发行人违约前三个月内级别下调幅度分别为14个和17个子级,一次性下调幅度最大为15个子级;从跟踪评级及时性来看,1家评级机构提前6个月进行负面调整预警,提前3个月进行级别下调。
此外,在内部建设和自律管理动态方面,通报指出,交易商协会和证券业协会对债券市场全部评级机构落实《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准备情况进行调研,评级机构均按《通知》要求推进“个体信用+外部支持”的评级逻辑安排,过半数机构已经先行应用,开始在评级报告中披露;同时,评级机构均已建立违约率、评级方法模型、大跨度下调等检验机制,并根据方法建设和评级实践持续完善相关内部制度。
交易商协会和证券业协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协同加强评级行业自律管理;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不断优化评级技术体系,依法合规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切实提升评级质量和投资者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