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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赵白执南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海关总署7月24日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称,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今年已有75个国家报告了超过16000例猴痘病例,WHO已宣布猴痘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海关总署明确,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肌肉酸痛、背痛、淋巴结肿、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且有染疫或染疫嫌疑的交通运输工具的承运人以及集装箱、货物的货主等责任人,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海关将依据疫情进展,实时动态调整口岸防控措施。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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