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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7月1日正式施行

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范子萌)记者今日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据悉,这是自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以来,上海市首次运用立法变通权在金融领域的一次有益尝试,同时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重要立法成果。

  本法将推动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创新发展,为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还将助力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进一步提高国际金融中心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从主要内容来看,《若干规定》夯实了绿色金融发展基础,在浦东新区率先制定国家绿色金融标准配套制度或者补充性绿色金融地方标准,支持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沪机构在浦东新区加快建立改革试验机制,促进绿色金融等领域创新监管互动。

  深化绿色金融开放创新也是《若干规定》的重要内涵。《若干规定》通过依托上海金融要素市场集聚、国际交流密切等优势,推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为上海构建高标准的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体系,提供更多示范样本。

  《若干规定》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国际国内生物多样性金融示范项目等;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跨境资金流动先行先试优势,为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更便利的跨境投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绿色票据、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绿色投资、绿色基金等,支持浦东新区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

  同时,《若干规定》围绕浦东新区产业绿色转型需求,实现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发挥好浦东新区法规对全市的溢出效应,包括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关注不同类型企业转型过程中减排路径,促进可持续性发展;支持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聚焦浦东新区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制造等领域开展绿色投资;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权益融资等业务,推动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创新中心等。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与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推动《若干规定》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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