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做好三个“进一步” 健全信用债违约处置机制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紧紧围绕“稳”与“进”的宏观主题,资本市场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聚焦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今年拟提出多方面建议,主要包括加快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专项立法、健全我国信用债违约处置机制、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相关机制等。

  贾文勤认为,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启动恰逢其时,于稳增长、于防风险而言均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应加快REITs专项立法,优化产品设计,简化交易结构,推动REITs市场发展壮大。此外,在刚性兑付被打破后,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债违约处置机制已显得十分必要。

  加快专项立法 优化REITs产品

  2021年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成功开启且平稳运行,标志着我国公募REITs市场建设迈出关键一步。近期,证监会、发改委等部门纷纷释放信号,公募REITs试点范围有望稳步拓宽,市场发展备受期待。贾文勤表示,在今年两会上,她将建议加快REITs专项立法。

  与国际上主流的REITs相比,我国试点阶段采用的“公募基金+ABS”模式是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相对可行的方案,但由于参与主体较多,产品结构、法律关系较复杂,各方职责界定和协调难度较大。贾文勤指出,推进REITs专项立法的一个重要考量,就是解决产品法律定位、产品结构优化、产融结合内生性、法律责任全覆盖等方面的问题。

  记者注意到,在公布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时,证监会提出的“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就包括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办法等在内。

  贾文勤表示,新证券法明确要求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交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证券法的原则规定,为明确REITs作为不动产类资产支持证券专项立法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更好地发挥公募REITs的作用,她建议由证监会牵头,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借鉴国际成熟做法,以公募契约型REITs为重点,制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管理办法,优化基础设施REITs产品设计,简化交易结构,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筑牢风险防范底线,系统构建符合REITs发展规律的规则体系,推动REITs市场发展壮大,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多措并举 强化制度供给

  债券市场风险的有序释放和平稳化解,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债券市场打破刚兑的背景下,建立和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意义重大。

  “违约债券处置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议多措并举,强化制度供给,加快市场建设,在司法保障和监管引导下,逐步形成由市场发挥主导作用,自我化解处置风险的债券市场生态体系。”贾文勤说。

  她建议,做好三个“进一步”。进一步强化债券违约处置的制度供给。加快研究制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对受托管理制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予以细化完善,提升法律层级,充分发挥其在债券违约处置中的核心作用。在企业破产法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债券发行人和债券产品特性,加强与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建立一套有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债券违约处置效率的破产法律制度体系。

  进一步加快违约债券交易市场建设。建议丰富债券市场层次,制定符合违约债和风险债特点的交易转让、信息披露等市场规则体系,打造专门交易市场。在专门市场内,适当降低交易门槛,增强市场流动性。鼓励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较强、长期从事不良资产处置的合格境内外投资机构参与违约债券市场交易。持续优化现有债券置换制度和要约回购制度,研究允许资产管理公司买入尚未违约但风险已明显暴露的高风险债券,以便其更早参与到债务风险化解中。培育风险偏好较高、对困境企业逆周期投资的投资者群体。

  进一步完善违约债处置生态体系。在债券违约处置过程中,地方政府既要坚决担负起处置金融风险的属地责任,也要多运用法治思维,多引入市场化方式,减少不当干预和行政命令,尊重市场主体各方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应继续深化债券评级监管,督促评级机构提高违约风险揭示预警水平,建立并完善违约数据库。鼓励中介机构发挥估值定价功能。引导证券公司提高资本实力和专业水平,充分运用资本市场各种金融工具,为违约企业处置债务问题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涉及违约债券发行人的破产案件由金融法院管辖。

  完善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风险基金管理

  谈到“零容忍”形势下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案例增多的现象,贾文勤表示,应进一步完善有关机制,提升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承担和民事赔偿保障能力。

  她建议做到“三个完善”。完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科学设定浮动比例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标准。综合风险越高,计提比例也应越高。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建议制定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职业风险基金应专门管理、专户储存、专项支出,要求事务所发生清算时应对基金设置合理的冻结保管期以保护潜在债权人(投资者)的权益,同时建立风险基金第三方监督检查制度。

  完善现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建议相关部门结合证券业务实际,对职业责任保险重要条款作出统一规范,在考虑会计师事务所自身业务需要的基础上,体现政府部门对整体发展的规范引导,保障职业责任保险的实施效果。二是探索实行行业集中投保。指定一家或几家专业职业责任保险公司负责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业务,以提高职业责任保险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完善理赔标准。区分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故意或推定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时的赔付标准、限额,提高职业责任保险多层次的保障效果。四是建立合理的保费定价机制。依托大数据,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业务类型、从业规模、涉诉和处罚等情况进行分析,精准测算保费及保额。

  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利益分配机制。一方面,事务所应建立以执业质量为核心的考核和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收入分配的一体化,杜绝合伙人收入与承揽承做项目直接挂钩的情况。另一方面,建议参考金融行业薪酬递延支付的做法,加强合伙人薪酬约束,将之与事务所民事赔偿风险准备金有机结合,督促合伙人勤勉尽责,切实提高资本市场审计质量。

  此外,贾文勤还建议在金融法院探索证券期货案件审判“三合一”模式。“目前,证券期货类刑事案件越来越呈现犯罪主体多元、作案手段专业、犯罪行为隐蔽等特点,导致办案难度较高。探索金融法院对证券期货领域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三类案件进行集中统一的管辖审理,构建行民刑‘三合一’审判模式十分必要。”她说。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