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公示首批疑似空壳融资租赁企业名单
黄灵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11月1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公告称,根据银保监会《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简称22号文)以及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部署,将首批疑似空壳融资租赁企业名录予以公示。
名录所列企业包括华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国名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卓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等732家。
据公告,名录所列企业符合22号文第四十五条“空壳”企业的认定标准,即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空壳”:未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近6个月监管信息显示无经营;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示,融资租赁企业应按照有关监管要求规范经营,若经营无法达到监管要求的,应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业务范围或注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