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后首批配套法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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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9月30日电(记者刘邓)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成为今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以来,海南制定出台的首批配套法规。
《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共三十九条,以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海南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堵点,从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规范。
《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共十九条,主要针对海南当前存在的典型消费欺诈行为,特别是旅游消费市场欺客宰客行为,分类分档进行惩戒。
《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共三十五条,从国际合作、竞争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调查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推进公平竞争制度集成创新。
《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共三十七条,定位为自由贸易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法规,进一步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