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等部门:积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
彭扬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 赵白执南)9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允许取得QDLP试点资格的企业开展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对外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等投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