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7月23日前已完成一手住房认购且选定房源的购房人 贷款按照调整前政策执行
王可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可)8月5日,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7月23日,上海市调整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工作实施方案,对7月23日之前(含7月23日)已完成一手住房认购、且选定房源的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按照调整前的政策执行。
7月23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与在沪银行召开会议,确定房贷利率上调事宜。首套房贷利率将从4.65%调整至5%,二套房贷利率从5.25%上调至5.7%,新规于24日零时开始实行。
根据8月5日发布的最新公告,7月23日前已完成新房认购、选房,但还未网签的,申请房贷时也可以按照原有贷款利率执行,即首套房贷利率为4.65%,二套房贷利率为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