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迎突破 住房租赁企业税负减轻
近日,住房租赁保障工作再进一步,6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多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从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允许更多类型的土地、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降低住房租赁企业税负等方面发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专家认为,本次国常会政策针对大城市新进就业人群的租房需求,在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渠道上有所突破,并开始重视租赁企业的经营压力,通过减低税负来增加企业信心,保证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长远发展。
“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2021年的重点任务。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密集出台政策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5月12日、14日召开了40个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地方层面,近日出台的《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及《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都提到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等内容。
而本次国常会则对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工作有所细化。本次国常会确定,要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加强金融支持,增加租金低于市场水平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对于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院长陈晟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强调增加租金低于市场水平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实际上是迎合了我国大型城市中新市民、青年人等新进就业人群对房型的主要需求,进行针对性供给。在供给方法上,会议明确对土地供给端进行突破,确定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的自有用地,甚至允许一些过度闲置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进行改建,多渠道保障了住房供给。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政策将闲置商业办公项目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对接,既让闲置房源等获得妥善处理,也再次盘活了此类资产,将去库存回笼资金、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等工作进行了结合。
此外,本次国常会的最大政策亮点,就是针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减税政策。本次国常会确定,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严跃进对此指出,本次房产税减征政策,通俗来说就是“公对公”的房屋托管或出租行为可以获得较大房产税减免。在此政策下,各类实体企业将会主动和租赁企业合作,把此类可租赁房源交出来,用于充当租赁住房尤其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
环业投资IP Global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中国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对记者表示,本次国常会降低租赁企业税负,释放了政策层面试图降低租赁企业运行成本来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发展的意图。不过,应看到此前“爆雷”过的长租公寓企业的经营压力依然较大,后续在支持租赁企业发展的政策层面上,还可以通过财政补贴、金融支持以及人才政策等方面持续性和综合性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