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财政部赖永添:抓好财政部监管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副司长赖永添5月27日在首届国资治理与资本运营高峰论坛上表示,财政部资产管理司专司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下一步,将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抓好财政部监管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构建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等。

  “目前,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国有资产报告作用尚未完全发挥、资产运行绩效还需提高等问题。”赖永添说,财政部资产管理司专司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下一步,一是以国有资产报告为统领,更好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做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机制建设和结果运用等工作,并以国有资产报告为依托,延伸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是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指导,一揽子抓好财政部监管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核心思路是站高一层,对部门所办企业落实改革任务加强督促指导,把党中央部署的国资国企改革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以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做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体系。通过强基础、补短板,把既有的管理体系抓准做实,同时不断开拓完善新的管理领域。

  四是以资产财务制度研究为立足点,在各类资产管理领域充分发挥基础作用。重点抓好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制(修)订工作,为加强资产财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五是以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为着力点,加强国资预算与部门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力争通过“十四五”的不懈努力,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更加清晰,“大资产”监管格局平稳运行,“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初见成效,国有资产治理有力服务于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从长远来看,构建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应当以《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法》为主,若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为辅,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