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经营用途贷款资金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违者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
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紫豪)农业银行14日发布经营用途贷款资金用途限定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有关监管要求,保障该行经营用途贷款合法、合规、依约使用,要求客户在该行办理的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公告中明确,这些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不用于房地产开发或经营、购买住宅或商业用房等,以及不将贷款资金用于国家禁止的其他领域和用途。若违反上述要求,农业银行有权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调减、撤销借款合同项下未提取借款额度,以及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行使各项违约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