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称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先立规矩后办事”
国务院国资委13日在京召开法治央企建设媒体通气会,通报中央企业深化法治建设情况。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会上指出,要坚持“先立规矩后办事”的原则,加快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
翁杰明在会上指出,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必须强化监督问责,扣紧国资监管最后一环。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一贯要求,坚持“先立规矩后办事”的原则,加快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据悉,截至目前,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212件,为国资监管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
翁杰明直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必须树立“雷区意识”。要强化事中管控,通过建立风险提示函、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对高风险业务的实时动态监管,持续推动融资性贸易风险处置和出清,针对金融衍生业务、信托、基金等及时提出风险管控要求。据了解,国资委指导企业依法开展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工作,整体负债率较2016年降低2.2个百分点,带息负债占比连续实现“九连降”。
经过近几年的持续努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翁杰明称,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重要子企业设置比例超过90%,法务人员达到3.2万人,比2015年增长60%,专业化率超过80%,为法治央企建设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要逐步打造一支能与国际大公司法务人员同台竞技的专业队伍。”翁杰明说。
“十四五”时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加严峻复杂,需要把强法治、防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翁杰明表示,下一步,将着力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工作组织体系,持续提升法治工作引领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涉外保障能力、主动维权能力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力争部分中央企业法治工作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为推动改革发展、促进基业长青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保障。
会上,国家电投、中国建筑、国投以及中国中铁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加强法治央企建设通报了本企业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