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生产经营量质齐升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月25日消息,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生产经营量质齐升。扶贫龙头企业规模和效益不断向好,消费扶贫产品销售良好,扶贫攻坚成果丰硕。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16-2020年,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生产经营量质齐增,发展态势良好。“十三五”时期,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年均增速达14.6%。其中,2016-2018年增速分别为18.6%、11.7%和8.5%,2019年增速提升至18.7%,2020年虽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仍保持15.9%的水平,比全国企业平均水平高9.9个百分点。
分区域看,四大区域已摘帽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均超过10%。其中,东北地区已摘帽贫困县近两年销售增速加快提升,2019年增长13.6%,2020年增长29.7%,增速跃居四大区域首位;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年均增速分别为18.7%、15.6%和13%。此外,2020年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中共有683个县企业销售收入实现正增长,占比达到82.1%。其中,113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增速超过40%。
分行业看,2016-2020年,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1.9%。支撑大量贫困人口就业的农林牧渔业、建筑业、住宿餐饮和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增速较快,年均增速分别为17.5%、20.9%、18.8%和20.7%。交通物流状况持续改善,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年均增长14.7%。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制造、软件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租赁商务服务行业销售增速较快,年均增速分别为45.4%、35.1%、24.7%和38.8%,推动已摘帽贫困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龙头企业产业扶贫带动作用有效发挥。全国8000户扶贫龙头企业九成以上来自于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三类行业,重点围绕农业以及农产品的加工、销售进行产业布局。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扶贫龙头企业经营规模迅速扩大。2016年以来,从事三类行业的扶贫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分别增长40.1%、27.6%和36.2%,拉动扶贫龙头企业总体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3.3%,户均营收规模从2015年的1044万元扩大至2020年的4383万元。此外,2020年全年销售过亿元的扶贫龙头企业数量是2015年的3.3倍。
产品销售向好消费扶贫成效显著。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全国4500余户扶贫产品经销样本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9.4%。扶贫产品由初级农产品向深加工农产品转变的趋势更加明显。2020年,农副加工产品销售收入占扶贫产品的比重达35.7%,较2017年占比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明显高于米面粮油(29.2%)、禽畜蛋奶(17.6%)、新鲜果蔬(9.3%)和中药材(2.8%)等初级农产品比重。从产品销售增速看,农副加工产品近两年销售收入增速分别为12.8%和31%,向好趋势明显;菌类、水产品等销售收入增速也较快,年均增速分别为67.4%和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