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部网站23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显示,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