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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持续深入推进央企强化参股管理 加快处置低效无效参股股权

刘丽靓 王舒嫄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刘丽靓 王舒嫄 )12月29日,国资委召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媒体通气会,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将持续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强化参股管理,不断提升参股经营投资水平,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有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翁杰明表示,去年以来,国资委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进中央企业切实加强参股经营投资管理。一是研究出台制度文件。2019年12月,研究制定《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规范参股投资、加强股权管理和强化监督问责等三个层面提出13条针对性措施。二是全面开展自查整改。今年3月以来,组织推动中央企业对参股股权进行全面“体检”,对参股的投资方向、股东权责履行、投资回报、财务监管等10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三是实施动态在线监管。建立参股管理应用系统,将参股经营投资纳入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进行实时管理,初步实现了中央企业参股信息的统一采集、管理、统计和应用,为动态化常态化监管奠定良好基础。

  翁杰明指出,按照国资委组织部署,各中央企业坚持立行立改、以改促管、标本兼治,已完成近3000个问题整改,并同步强化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快处置低效无效参股股权,切实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对非主业、高风险、效益差、非持续经营的低效无效参股投资,通过清理退出、重组整合等措施,加大处置力度,加快资产盘活。目前已清理退出187项,收回资金34.5亿元。二是强化国有股权管理,依法履行国有股东职责。立足于管资本、管好参股股权,对有利于企业发展新业务、有较好投资回报的参股股权,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协调,加强管理人员派出、章程制订修订、国有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强化参股企业党的建设,依法维护国有股东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财务管控,有效防范参股经营风险。对存在长期不分红、应收款金额大或时间长等问题的参股股权,积极与控股股东或参股企业沟通协商,加强财务管控和运行监测,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新派出和调整董事监事及重要岗位人员759人,新增或修订公司章程459条,补充或完善参股国有产权登记937项,推动完成122户参股企业新设党的组织。四是严格字号等无形资产使用,切实维护央企品牌价值。对有的民营企业通过参股、股权代持等方式与中央企业合作,利用央企字号和资质参与市场竞争,严重损害央企形象、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整改,加大力度维护央企品牌形象和合法权益。目前已收回违规使用央企字号、商标等无形资产105项。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提升自查整改成效。注重标本兼治,集中力量做好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修订参股管理制度,健全参股投资、管理、退出、评价、考核全流程管控体系,基本实现参股经营投资“工作有标准、审批有程序、过程有监督、结果有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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