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会满:30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和跨越式发展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30年来,资本市场在改革中前进,在开放中成长,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和跨越式发展。”证监会主席易会满12月28日在资本市场建立30周年座谈会上讲话时指出,目前,我国股票、债券市场规模均居全球第二,商品期货交易额连续多年位居世界前列,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为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
易会满总结了30年来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取得的六方面主要成绩。
一是服务实体经济取得了显著成效。30年来,我们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从服务国企改革起步,到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科创板相继推出,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渐趋完备。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普及市场经济理念等重要功能日益得到各方认可,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面和深度持续拓展,在支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国资国企改革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30年来,资本市场累计实现股权融资超过21万亿元。特别是近年来,我们更加聚焦服务科技创新,通过改革推动要素资源加速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科创板开板以来,IPO融资金额已占同期A股的近一半,资本市场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高水平循环的枢纽作用明显增强。稳步发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存续余额近16万亿元,融资工具品种不断丰富,有效拓宽了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平稳推出了90个期货期权品种,基本覆盖国民经济主要领域,价格发现、风险管理等功能有效发挥。
二是深化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改革史。30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破除制约市场功能有效发挥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系统谋划和推动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落地。开创性地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消除了两类股份、两个市场、两种价格并行的制度性缺陷,为市场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持续推进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改革,在历经审批制、核准制等实践的基础上,为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科创板为突破口试点股票发行注册制,并稳步扩展至创业板,探索建立了“一个核心、两个环节、三项市场化安排”的注册制架构,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审核注册效率和可预期性大幅提高。紧扣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注重整体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实施《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12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交易、退市等关键领域的一揽子基础制度改革,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进一步增强。
三是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日益增强。30年来,资本市场有力推动了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大大促进了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结构优化。从沪市“老八股”和深市“老五股”上市开始,建立并逐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公司治理运行,坚决清理大股东占用和违规担保,持续推进市场化并购重组,今天上市公司已超过4100家,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实体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相当于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的五成,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基本盘”、产业升级的“领跑者”,经济运行“晴雨表”的功能日益提升。
行业机构方面,1987年首家专业证券公司在深圳特区创立,行业发展迅速起步,机构数量、资产规模快速增长。但由于内外部约束机制不健全,早期探索中积累了一些问题。我们采取风险处置、日常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三管齐下”的措施,实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有效解决了长期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顽症痼疾,推动证券行业走上了规范发展的轨道。证券公司业务种类不断丰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面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建立,资本实力明显增强,“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文化理念逐步成为行业共识。期货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机构、企业年金等境内专业机构力量不断发展壮大,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正在逐步形成,市场资金结构呈现趋势性改善态势。目前,公募基金管理资产近19万亿元,权益类基金比重近两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近2.5万家,管理资产约16万亿元。
四是高水平双向开放的新格局加快形成。开放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从一开始,我们就坚持开门办市场,坚持“引进来、走出去”一体推进,推动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建立健全QFII、RQFII制度,不断深化沪深港通等互联互通机制,并抓住“一带一路”倡议重要机遇,开展与境外市场多种形式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这两年,我们坚决落实国家关于金融对外开放的进度安排,加快推进市场、产品和机构全方位开放。行业机构外资股比限制全面放开,沪伦通、中日ETF互通相继落地,A股纳入国际主流指数的比重稳步提升。境外投资者持股市值不断提升,外资连续3年保持净流入。原油、铜、铁矿石等期货品种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同时,我们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系统性开放,看穿式监管等特色制度得到国际同行广泛认可,跨境监管合作、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是市场发展的法治根基不断夯实。法治兴,则市场兴。从最初依托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到公司法、证券法、基金法相继出台以及此后的一系列修订完善,我们逐步建立了一套既符合国际惯例又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稳步将改革实践上升为制度规则,法治化运行的制度基础不断巩固。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新修订的证券法今年3月正式施行,在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大幅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刑法修正案(十一)刚刚获得审议通过,期货法立法取得重大进展。以证券法修订为契机,我们加快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和制度机制,有效涵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持股行权、先行赔付、多元纠纷化解、支持诉讼、代表人诉讼等关键领域环节,为1.7亿投资者更好分享我国经济发展红利提供有力保障。在2019年世行营商环境评估中,我国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排名大幅提升至第28位。
六是市场监管和治理效能持续提升。证券期货监管从最初的分散管理到1998年开始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证监会坚守监管主责主业,持续完善查审分离体制,提升稽查执法效能,逐步形成了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互补充,会机关、派出机构、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各司其职、紧密协作的监管执法体系。30年来,资本市场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斗争中不断成长成熟,从早期果断处置“8.10”事件、“327”国债期货事件,到有效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再到2015年应对股市异常波动,有经验、也有教训。去年以来,面对极其严峻的外部环境和疫情的严重冲击,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我们沉着应对,资本市场韧性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30年来,我们坚持实事求是,顺应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和手段与时俱进,动态完善。始终着眼于更好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大力深化简政放权,持续加强监管透明度建设,推进科技监管,市场活力和运行效率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稳步提高。30年来,在资本市场改革攻坚、风险防范、稽查执法等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先进典型,锻造了一支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的高素质专业化监管干部队伍,薪火相传、接续奋斗,为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