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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11年:持续监管 立规提质

黄灵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是创业板11年来探索持续监管的真实写照。

  自成立以来,创业板不断革新持续监管的理念和机制,推出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小额、快速、灵活、便捷”再融资制度、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一系列制度创新。

  今年,借助试点注册制契机,创业板持续监管进一步加强:强化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优化上市、退市、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激励等各项机制,完善股份减持安排,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未来,创业板将进一步强化持续监管,引导上市公司诚信规范经营,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打造诚信守法之板。

  夯实依法治市基础

  创业板不断夯实制度“地基”,优化规则体系。如今,以上市规则为核心,以规范运作指引、行业和专项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等为主干,以办理指南为补充的三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日趋完善。

  创业板完善退市制度,促进优胜劣汰。在注册制改革过程中,创业板通过简化退市流程、优化退市标准、完善退市风险警示制度等多维度进一步提升市场优胜劣汰功能。

  “高效的资本市场应该是流动的,既要有源源不断的优质企业加入,也要有企业退出。这就像流动的水一样,只有动起来,才有活力,水质才足够好。”稳健医疗董事长李建全表示,此次创业板改革健全了退市制度,有助于实现资本市场良性循环。

  创业板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创业板注册制对信息披露、违规成本等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有利于公司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迈瑞医疗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文楣表示。

  激发市场活力

  在改革过程中,深交所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充分考虑创新创业企业现实诉求,放松和取消不必要的要求,降低信息披露成本,激发企业活力。

  优化股权激励制度。本次创业板改革中,对股权激励制度进行了优化,提高股权激励比例上限,放宽激励对象限制,简化激励实施流程。

  宁德时代有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大幅优化了股权激励制度,增加了二类限制性股票新的股权激励工具,减轻了激励对象资金压力,同时减少上市公司回购注销等繁琐手续,让公司在实施具体方案时有更大弹性空间、更灵活的操作方式。公司于2020年10月推出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享受到了“制度福利”。

  数据显示,截至10月30日,创业板共532家公司推出962单股权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数量85.07亿股,超六成创业板公司推出了激励计划,更有超两成公司推出多单激励计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技术密集型行业的股权激励已成常态化。

  取消强制披露业绩快报要求。创业板本次改革取消强制披露业绩快报要求,仅保留特殊情况的披露要求,如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向国家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的定期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此举切实为企业“减负降压”。

  净化市场生态

  创业板从快从速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打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为注册制改革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

  2020年以来,创业板作出公开谴责23家次、通报批评59家次、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监高1家次,其中狠抓严处跟风炒作典型,从严从快处理了雅本化学、秀强股份等蹭热点炒概念违规行为。

  创业板某电子行业公司高管认为,创业板在把好“入口关”的前提下,从严监管,坚持底线思维。针对不同板块实施有差异化的持续有效的监管,督促上市公司稳健发展,实现质的稳步提升。

  此外,创业板不断深化抓两头、带中间的分类监管新实践。8月,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对高风险类及次高风险类上市公司重点配置监管资源,对其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再融资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规定高风险类公司信息披露考评不得为A、取消信息披露直通车资格等,从源头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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